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11 21:20:29【聯合報╱記者余宥宜╱即時報導】
2014.07.11 07:39 pm
學運領袖陳為廷去年因為朝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被以公然侮辱罪判罰1萬元,公民團體
認為此判決是告訴民眾,「丟鞋子是非暴力的範圍」。
回顧過去幾次針對性的襲擊事件,前總統李登輝出席運動會就被潑紅墨水,但當時李登輝
並未提告。
2003年,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出席228紀念活動被吐口水,後來嫌犯被判3個月徒刑得易
科罰金。
2008年前總統陳水扁出庭時屁股被踹一腳,踹人的男子被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
公民團體不諱言1萬元屬於輕判,可能助長之後的抗議方式。而早在2012年12月馬總統出
席人權日活動,就首次遭遇抗議人士丟鞋,在陳為廷丟鞋後更有如遍地烽火,維安單位還
因此出動補鞋網防止漫天飛鞋。
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表示:「在這個過程中,陳為廷也告訴我們,如果面臨對這些
不公不義的地方首長,我們是可以提出一些我們的作為。但我也必須要講,法官裁判一萬
元,其實是告訴民眾,丟鞋子是非暴力的範圍。」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798467.shtml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7-11 21:22:00推全民一起對蔡女士非暴力吧
作者:
sai4311 (zero)
2014-07-11 21:23:00挺學匪的都這種貨色...
蔡小姐阿.....以後條子們對你丟鞋 你可要忍住喔忘了說...鞋子都是穿一整天,沒穿襪子的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11 21:24:00哈哈哈哈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當我想到臭鞋子丟給我 這的確不是暴力這是謀殺耀勳死人阿
作者: ckcheng2 2014-07-11 21:29:00
好歡樂,以後公民團體要是吃到臭鞋就不要靠腰XDDD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7-11 21:29:00警察新裝備: 投擲用非暴力鞋
作者:
DRnkmo (雕兄)
2014-07-11 21:29:00鞋子要洗乾淨,不潔才算侮辱喔XDDD
那麼用釘鞋丟裂小央的骨頭時 FIFA能作保不用處罰嗎
作者:
pocy1024 (腦袋裝什麼?)
2014-07-11 21:40:00以後警察不要噴水,都改丟鞋,蒐集所有警察穿過的臭鞋,對付強制趨離就丟鞋
作者:
aguey (aguey)
2014-07-11 21:43:00當遇到恐龍法官,同此心態騷擾官署否
作者:
IE5 (SF)
2014-07-11 21:57:00挺國民黨就是這種貨色!~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7-11 22:10:00這樣啊 那以後就讓警察配備鞋子丟死你們這些暴民吧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11 22:15:00跟法律的當然解釋 丟鞋子都沒什麼了 噴水當然OK
在國外,丟鞋子可是會造成暴力衝突的挑釁行為如果丟鞋子不是暴力,我猜下次就有人潑屎尿了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7-11 22:28:00在台灣 看丟鞋的目標是誰來決定處罰越高的官員處罰越低?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4-07-11 22:29:00法官都輕輕放下了還不滿足啊,顆顆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7-11 22:31:00不是直接在接上被凌遲嗎?街上
敢做不敢當,真不要臉李登輝不計較,不代表那就合法,白痴學匪
作者:
alfread (春日恭介)
2014-07-12 12:00:00丟鞋非暴力,所以大家都可以用鞋子招呼為非二人組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