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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通保法過嚴 影響搜救
【中央社╱台北14日電】
2014.07.14 01:51 pm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今天表示,新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限制嚴格,造成搜救
阻礙,將檢討現行規定。
黃偉哲上午與鄭姓陳情人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鄭姓陳情人表示,罹癌父親多次意圖輕
生,7日上午駕車出門後失聯,家屬報警協尋,卻受限通保法,警方無法使用定位系統
找人,只能以原始地毯式查找,所幸最後找到燒炭、陷入昏迷的父親,緊急送醫後救回
一命。
黃偉哲說,通保法將發動通訊監察要件修正為「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造成警方在接獲失蹤、自殺案件時,依法不得調閱通聯,無法有效鎖定失蹤、自殺者位
置,衝擊緊急救援案件。現行通保法有檢討必要,希望朝野支持在臨時會列為優先法案。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劉柏良表示,最重本刑未滿3年刑事犯罪每年約3萬件,
警政署認為新修正通保法影響警察工作與任務,已向法務部反映希望修法,讓法律更周
延,警察工作更順遂。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李濠松說,通保法需重新檢討是否有不足。修法前,建議相關行政
機關檢討消防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等行政規範是否有相關授權,並和電信業者進一步溝
通,在緊急救難、人命關天時權衡處理,避免憾事發生。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訊營運管理處代副處長梁溫馨表示,有關通保法模糊地
帶,NCC會扮演協調角色,和電信業者溝通。
過時的印表機表示:糟了,被自家人打了.........
話說當初修法的提案連署的人有哪些啊?
挖出來看看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