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嚴 再解嚴 全面解嚴
2014-07-17
◎ 臺左維新
七月十五日是台灣解嚴紀念日。現行的法律體制仍殘存過去戒嚴時期的惡法,以及日常生
活空間中、教育體制內仍存在著威權統治的幽靈,如蔣介石銅像與校園教官制度。今年二
月二十二日,公投盟蔡丁貴教授的行動吹起空間解嚴的號角,拉倒台南市湯德章紀念公園
的孫文銅像,卻被檢方以「侮辱國父遺像、毀損器物」等罪嫌起訴,凸顯出台灣的現行法
律體制,仍殘存過去領袖至上的威權心態。
除了空間全面解嚴之外,七月十四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二○○八年野草莓運動,檢方以「
違反《集會遊行法》第二十九條」之「首謀」,起訴台大社會系教授李明璁,歷經長達五
年的司法訴訟之後,宣判「無罪」。集會遊行本為受憲法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利,然而台灣
動員戡亂時期所制定之集遊惡法,根本是「不集會遊行法」。
再者,在正常的民主社會,任何政治理念的認同與行動參與,都是人民自由意志的表現,
檢方動輒以「首謀」起訴相關行動者,顯示檢方無視人民的自由意志,仍把公民當「愚民
」。我們認為檢察體系的人權教育有待加強,並且應該全面廢除戒嚴體制殘存的惡法。
環視我們的生活空間,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還有校園元首銅像的存在,顯示過去黨
國教育中,以領袖至上為主的法西斯心態,搭配校園教官制度,進行全面監控,我們認為
軍人應該全面退出校園、不得成為常設性人員。之前在野黨曾經質疑由人二室轉型的政風
室,並未發揮應有功能,反而淪為監控的眼線,猶如威權時期人二室之復辟。
台灣自一九八七年解嚴以後,雖然逐漸邁向自由化的進程,但是直至今日,台灣的自由化
改革尚未完成。過去戒嚴時期殘存的惡法,以及被黨國威權宰制的日常空間,都應全面解
嚴。過去,國家公權力侵害基本人權的歷史仍歷歷在目,馬政府上台之後,更有捲土重來
之姿,我們鄭重地呼籲馬金政權不要利用威權殘餘來進行迫害人權之舉,更期待全國人民
一起來監督馬政府落實全面解嚴、徹底執行轉型正義,以鞏固台灣民主的基石。
(臺左維新為今年五月成立之青年本土社團)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96705
孫中山銅像要不要移除是可以討論的 但不該隨便憑一己好惡任意破壞公物
今天你拆我的孫中山銅像 明天我去把你的八田與一 湯德章的銅像砸爛
然後呢? 藍綠對立只會越來越激烈 這就是你們台左維新想要的維新嗎?
教官要不要退出校園當然是可以討論的議題 但說教官是監控眼線未免跟現實太脫節
然後因為有集遊法 教官 就說馬金政權在迫害人權 很可笑 醒醒 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