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始之前
先來看看在那不能提的八年被婊到體無完膚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吧
第一、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
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第二、 台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片面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制」
根本不適用於台灣。
第三、 台灣應廣泛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尋求國際承認、
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為奮鬥努力的目標。
第四、 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
授予中國併吞的藉口。
第五、 台灣應儘速完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以落實直接民權,
並於必要時藉以凝聚國民共識、表達全民意志。
第六、 台灣朝野各界應不分黨派,在對外政策上建立共識,整合有限資源,
以面對中國的打壓及野心。
第七、 台灣與中國應透過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了解與經貿互惠合作,
建立和平架構,以期達成雙方長期的穩定與和平。
上面的七條,至少有一半在不能提的八年自婊到體無完膚
另外,請仔細看看第一條一開始的十個字
這不是在1999年通過時就在宣告"就是要騙你們這些台獨人士的選票"?
唉...從環保、反核、台獨,這些選票到底還要在被民進黨騙多久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