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連營可監票 柯促修法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23000300-260102
依《選罷法》規定,年底台北市長選舉僅國民黨參選人連勝文可推派監票員,
無黨籍參選的柯文哲和馮光遠昨痛斥「不合理」,更向立法院長王金平「告狀」,
盼王力促修法;民進黨團也打算二次臨時會只排此草案,盼儘速通過修法。
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回應,依《選罷法》規定,上次國會選舉得票率達5%以上的政黨,
才能在直轄市長、縣市長等選舉推派監票員;
當時修法是朝野共同決議,並非行政部門的要求,對於修法,中選會持開放態度。
昨天柯文哲和馮光遠到立法院長辦公室,打算遞交陳情書給王金平,卻撲了空,
柯文哲轉而將陳情書交給祕書處處長楊夢濤;
柯在信中寫道,依現行《選罷法》規定,他不能推派投開票所監察員,
等同剝奪無黨籍與小黨候選人權利,希望王院長能協助安排修法。
柯文哲說,最近開會討論到監票時,赫然發現他無法派監票員,
唯獨連勝文能派監票員,「隨便想也知道這不合理」,應儘速修法;
萬一國民黨在臨時會擋掉該法案?
他直嗆,除非對手想要幹什麼,不然沒有理由阻擋法令通過。
馮光遠則說,市長參選人必須繳交200萬保證金,卻沒有掌控投開票所的權利,
「這樣公平嗎?」。
對此,民進黨立委李應元指出,將提案修法,
讓立委、直轄市、縣市選舉每位候選人,都可在各投票所推薦1名監票員;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說,民進黨團在第二次臨時會只要處理《選罷法》,
改正目前不合理的監票員制度;他強調,只要國民黨團同意,就可逕付院會二讀,
一次院會的時間就可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