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江姓殺人嫌犯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7-31 17:02:28
我不是很懂法律
不過
請看看新聞
這件案子是那些"團體"採用"自訴"的方式去搞出來的
何謂自訴
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313
(沒有講得很清楚~不過還可以)
查查規定跟新聞就更可以知道
現階段的開庭只是偵查階段
因為自訴沒有經過檢查官
所以由法官來作
所以那些團體或某些新聞在那邊自嗨說江宜樺跟方仰寧是"被法官列為殺人被告"
這點還蠻好笑
又~法律不我本行
見解有誤望祈指正
作者: ryuter (旋光の輪舞)   2014-07-31 17:06:00
整天看這群低能鬧事就飽了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4-07-31 17:10:00
被告(犯罪嫌疑人人)不代表有罪,無罪推定嘛
作者: jack0123nj (墨坎)   2014-07-31 17:12:00
這樣說沒錯
作者: basta (basta)   2014-07-31 17:13:00
就跟年代做馬宗統的9.2趴一樣,只要上法院跟殺人連上關係這些人在後續的宣傳上就有題材可以製作了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4-07-31 17:20:00
沒罪幹嘛說我在睡?9.2%能解釋一下嗎?江自己想跳坑 沒人有辦法
作者: ryuter (旋光の輪舞)   2014-07-31 17:22:00
學佛哥又跳出來了.真是學不乖啊~~~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7-31 17:24:00
學佛的還是先想想你要怎樣跟檢察官說明你的問題吧XD擔心江宜樺不如先擔心臺東二日遊^_^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7-31 17:25:00
怎會跳過"自訴"直接到睡?不想看到重點所以跳過?剛才發現前面有版友提出了~哈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4-07-31 17:25:00
即使他醒著也不會該當殺人罪,很多人都知道有罪率很渺茫,但多個梗掛在嘴上說,總是開心
作者: MajolicaYu ( 如夢亦如電 )   2014-07-31 17:36:00
抹灰人就高興了嗎?怎麼沒"法律"與"同理心"呢?果然殊途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31 17:37:00
都已經決定好要驅離了 半夜不睡覺要不然要看學匪崩潰秀嗎?
作者: ckcheng2   2014-07-31 17:45:00
學匪崩潰秀是給鄉民看的,閣揆睡飽才能應付媒體吧?
作者: spanda0730 (熊貓小奴)   2014-07-31 18:00:00
goetze大大為正解,因為此為自訴,法官需先行確認此一控告是否有成立的要件,離正式開庭還遠著咧為何現在的電子媒體們連這種法律常識都沒有了?跟著一起跳瘋舞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7-31 18:03:00
地方的吱吱需要高潮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4-07-31 18:04:00
看標題還以為椰奶升級了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31 18:13:00
媒體不見得沒常識,只是寫大家愛看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7-31 18:14:00
有什麼人民就有什麼媒體 台灣人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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