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幾篇新聞之後發現,
這些告江揆江揆的人用的是"自訴"而非"告訴",
像殺人未遂這樣重的罪名應該是去按鈴申告告後由檢察官偵辦並起訴,
為何這些人會選擇用自訴?
難道是怕被檢察官打臉偵結不起訴而達不到上新聞效果?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31 20:19:00因為很明顯檢察官不會起訴殺人未遂,所以自訴。然後你看到顧立雄當自訴律師就知道...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7-31 20:20:00檢察官不會起訴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7-31 20:20:00因為當時顧立雄不知道他會輸掉初選 所以幫學匪做了不少事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0:20:00因為是要直接法官定生死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31 20:21:00如果法官在323時心證已成,那還真的科科了。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7-31 20:22:00很好啊 那就不要怕以後有人去攻佔法院
作者:
sxxs (有些話想說在老去之前~)
2014-07-31 20:22:00台北地院的心證 有目共睹
不會起訴的罪名,自訴被判有罪的機會?根本是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0:23:00科科無誤啊…八個小時審問五人,你說那…………820看樣子不用期待了
自訴告殺人去可以查ㄧ下判例資料庫少的可憐XD 且結果幾乎都是撤回XD....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7-31 20:27:00不要小看台北地院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31 20:30:00這案子除了那些視江宜樺為殺人魔的學運支持者,還有整天起鬨的記者外,法界一堆人受訪幾乎都認為是不可能成立殺人未遂罪名的,因為沒有主觀犯意。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0:33:00問題是這是台北地院受理的。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31 20:34:00喔,那不就好棒棒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0:38:00反訴會被練台生照三餐修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31 21:04:00反訴會被媒體照三餐修理
我很好奇如果有人去自訴為非二人組聚眾滋事,會如何?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31 21:18:00你不是被害人 不能自訴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31 21:20:00社會法益不能自訴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1:33:00那要看台北地院院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