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mc1905 (karma)
2014-08-03 00:18:29我覺得這答案很簡單,
看我們每年對萬安研習的態度就知道,
以前每年萬安,我們都要在教室裡面關燈安靜趴在桌上,
現在的萬安,只是做做樣子,連警示鈴都沒有、人車照樣走來走去,
不能擾民。
這次的事件,如果要疏散,不是可以疏散到指定地點?
我們哪一次有做到? 我連當兵還是要被抽中的才會去疏散地點搭帳棚。
下一次再發生這種事,還要期待指定地點不要鎖起來呢~
這次如果是氣爆在結構體內的管路,要待在哪?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20:00時間、範圍、氣體都不確定,指定地點在哪?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8-03 00:21:00真的,萬安演習好多小孩子都當再開玩笑.....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03 00:21:00
是呀﹐撤離要那麼久﹐大家回家睡覺吧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23:00標準程序下,就地掩護的傷亡<大規模疏散 只能這樣講但沒有做到道路淨空還是有問題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8-03 00:23:00
撤離要多久,那你不提前準備,給你五分鐘撤離,是玩兵嗎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03 00:24:00
我是覺得高雄市根本沒有覺得它會爆的打算吧
大家警覺性都低了...顆顆...這或許是敵國藥的效果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24:00現場消防員不都說「一定會爆」了嗎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03 00:25:00
一定會爆還可以讓人在路上走來走去?科科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26:00所以我也覺得道路沒淨空這點有問題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03 00:27:00
然後告訴市民一切控制中回家睡覺﹐就沒問題?科科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08-03 00:27:00其實我沒有仔細追這則新聞 請問有人在住宅內被炸死的嗎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28:00你要1999接線生代表市政府也是可以啦叫你回家不就是別待在路上?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03 00:28:00
1999不代表市府?然後市民打去啦滴賽嗎?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4-08-03 00:29:00沒有能力疏散, 所以疏散不在選項內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03 00:29:00
別待路上﹐然後回家待在埋管區域上?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29:00我有說不代表嗎?請問有不幸的人們是待在家裡的嗎? 出事的不都是路上的人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03 00:30:00
原來待家裡的沒有不幸的.....果然是幸福城市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8-03 00:30:00回顧一下 核三演習動員5千人 環團:像演戲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30:00就跟你說是當下的判斷,你把幾萬人往馬路上擺想想那後果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31:00少在那幸福城市,過世的25人中有人待在家裡嗎? 回答阿
作者:
benson (庫恩)
2014-08-03 00:31:00Ksinmei確定當下高市府真的有掌握嚴重性做任何決策嗎?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8-03 00:31:00台灣鯛民有把自己的命當一回事嗎??? 舉幾個和朋友聊天提到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03 00:31:00
那你的意思是炸成這樣都不算不幸囉?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32:00我不是市政府官員我當然不敢跟你說確定,但昨天有一線救災朋友在這解釋過了,相當清楚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8-03 00:32:00的人頭一顆至少值2000~3000吧?? 然後就是住家至少自備一支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03 00:32:00
我覺得我還是支持花媽連任幸福城市就好(茶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8-03 00:33:00天或是大樓的,自家門口擺一隻不為過吧?
作者:
benson (庫恩)
2014-08-03 00:33:00高市府根本連氣體是啥都沒掌握 知道沒多久就炸了
作者:
benson (庫恩)
2014-08-03 00:34:00好意思說撤離死更多 不敢承認自己連情況都沒掌握到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8-03 00:34:00做,不要只會在一邊說又是在演戲,演習不去做,真有意外又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34:00沒錯,等發現是什麼氣體的時候過幾分鐘就炸了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4-08-03 00:34:00發現是甚麼氣體之前就有炸了吧?
作者:
benson (庫恩)
2014-08-03 00:35:00所以根本沒有撤離死更多的評估 應該說一點評估都沒有就炸了而高市府不敢承認三小時連情況的掌握都沒掌握到
作者:
x886571 (雷遍天下隊友)
2014-08-03 00:35:00總之現在人要照標準程序徹離至少要2~3倍的時間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35:00撤離會死更多的評估應該也是事後講的...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4-08-03 00:35:00同意benson "沒有證據! 不下決策"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36:00只是看到這篇一直有人喊說撤離撤離的,想解釋說撤離會造成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37:00公務體系就是有什麼才能辦什麼啊 = =
孩子,有別種方式...別種作為,方法不是只有一種公務體系,方法很多好嗎....想不出來請辭職我就在公務體系,只會依法行政,傻呼呼的,下場就是死
作者:
benson (庫恩)
2014-08-03 00:38:00有什麼才能辦什麼 就等著被電死吧 還真以為公務體系就這樣?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38:00朋友您是公務員嗎
新同學,公務員沒頭腦想著用其他沒那麼激烈的手法,那就蠢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39:00那你應該會懂那種你也知道這樣不好但上面就是不甩你的感覺
作者:
benson (庫恩)
2014-08-03 00:39:00只是有個直轄市照著照套講 一堆吱吱還是會照收不誤
作者:
benson (庫恩)
2014-08-03 00:40:00如果沒什麼證據就別辦是對的 台中火燒老胡會被批這麼慘
如果他高升或是在其他地方,那就...顆顆你知道後來老湖一次掃一堆,整個沙全盤
作者:
benson (庫恩)
2014-08-03 00:41:00只是一樣的標準放在高雄就是幸福 只能把責任推中央推廠商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41:00主管在決策考量上很多不只是受單方壓力,尤其政務官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42:00開口閉口就監察院,是要吃鴨然後黑到底嗎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03 00:43:00
究責然後你就看到有人叫政治追殺了
吃鴨算甚麼...上法院比較慘好嗎政務官要有績效就是趁事件發生,我酸連勝文最大就是你底下都是吃飯而已啊,這種事件可是一堆政客夢寐以求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43:00這樣說好了,如果我是此事承辦人,知道後果會這樣,我一定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44:00會照你講得做
......減少傷亡倒是可以,想不倒就是連自己都賠了如果你是公家飯的成員,你最好改一下觀念你這樣啊...會被上級虎一虎就上法庭了吃乙算甚麼,你喜歡纏訟嗎..你喜歡被盯上嗎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46:00我剛進去時想法也跟你比較接近,但當這份工作不只是你自己
黑不算甚麼,你下班就是自由人,你只要被司法盯上,包你糗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47:00你講的風險我也懂,只好祈禱了(!?
你剛剛說的在監察院報告裡,都是不能出現的內容我不知道你進來多久,不過你倒是很幸運沒遇過監察院我跟你說...有些地方你膽子不夠大心不細,就是死我看你應該是技術類的巴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48:00監察院真有效力嗎?糾正? 比起監察院會比較擔心法院行政類的
孩子,監察院報告其一,上法院的時候已經沒救行政類...你該不會只是一班行政巴
作者:
benson (庫恩)
2014-08-03 00:49:00真以為糾正就像補習班老師說的不痛不養嗎煩都煩死你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50:00不是喔,是跟土地有關的,但也不是一級機關
作者:
Ksinmei (mei)
2014-08-03 00:52:00是的,我們光顧法院的機會還不少
那..你更加需要注意呢..一般公務員..你知道沒有責任定義嗎....呵呵....朋友,共勉之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08-03 05:47:00N大說的就是重點,市府最大問題就是事發三小時不作為(至少目前仍沒有任何資料顯示他們做了什麼),那被批也只是剛好拿事發後的表現或是消防員的犧牲來說嘴,不過是在卸責罷了更正:事發前三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