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ery (viery)
2014-08-05 21:57:03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江部長的錯? 李鴻源投書批救災制度錯誤
李鴻源又槓上江宜樺?前內政部長李鴻源與銘傳大學都市規畫與防災系助理教授馬士元今
(5)天投書媒體,認為政府部門應該拋開舊思維,成立國家級災害防救總署。文章並指出
,追究台灣防災體系脆弱根源,2009年新修訂之災害防救法結構是主因。該制度設計錯誤
,造成沒有一個部門有能力整合資源面對大規模災害。根據修法時程,當時推動這項修訂
法案的,就是時任內政部長的行政院長江宜樺。
該篇在聯合報的投書指出,在莫拉克風災之後,行政院組織再造,將災害防救法規範下的
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裁撤,改由行政院的災害防救辦公室幕僚單位取代。這不僅不具備
機關地位,也無法編列預算推動政務。文中批評,台灣災害防救法將災害分門別類指定給
特定部會,實屬全球罕見。
文章也以地震災害為例,指出雖然在法律上,內政部為地震災害業務主管機關,但震災後
的交通管制、水電供應,甚至可能發生工業區與科學園區管線氣爆等問題,都不是內政部
足以承擔的。
而文中所提到的災害防救法修正案,明訂災害防救相關細目及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於行
政院設置「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由內政部部長擔任執行長,並於該委員會下設置「災
害防救辦公室」以處理相關業務,直接指揮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行政院版本草案原擬將災害防救委員會併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一年開會四次。另設立「
災害防救辦公室」,由消防署副署長兼任主任。在民進黨質疑副署長層級太低後,改成保
留災防委員會,並更名為「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由副院長擔任主委,內政部長擔任執
行長,在委員會增設「災害防救辦公室」,直接指揮應變中心。
修正案於2010年三讀通過,當時內政部長江宜樺還承諾,「災害防救辦公室將由副院長與
內政部部長等高階官員直接負責,一旦發生重大災害,必定會有部長甚至副院長層級主持
搶救。」
3.新聞連結:
http://newtalk.tw/news/2014/08/05/50028.html
我沒記錯得話 當初防災總署的構想一提出來
不是被批疊床架屋嗎? 怎麼現在又開始放馬後炮啦?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8-05 21:57:00國家級災害防救總署,科科。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8-05 21:58:00其實以前是有省府,比較統一。現在的話...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8-05 21:58:00請問一下,等級要多高,編制多少人?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8-05 21:58:00這傢伙好煩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作者:
bonju2 (ZeRo)
2014-08-05 21:58:00難怪他會被拔掉XDD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8-05 21:59:00現在的員額總量管制下,只要這邊抓了一堆人,就代表別的機關要割讓員額出來.................
作者:
n23454 2014-08-05 22:00:00這種人就只有當學者的命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8-05 22:00:00他其實就愛放炮而已,內部關係沒說多好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8-05 22:01:00約聘僱目前人事總處也是管制不能增加,所以..............
作者:
catyang (貓陽)
2014-08-05 22:01:00李鴻源真的很不要臉
作者:
GGyuan (dexter)
2014-08-05 22:01:00還是跟花媽無關XD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8-05 22:02:00喔,銓敘部也是不准約聘僱人力增加
作者:
tsgd 2014-08-05 22:04:00小小清境都治不好 不要再跟我喇叭什麼整體國土規劃了
統合的事情就讓副院長以上層級來幹 災防總署很多此一舉
難怪家中在國營事業工作的親戚那麼討厭他以前在公共工程委員會時就很爛了 不意外不合什麼 這種人就是作秀放砲第一 做事沒半步的咖
作者:
smapvest (LionHeart)
2014-08-06 11:23:00其實他講的沒錯 不要臉的是江 個人情願將下台 李還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