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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證明疑似肇事的4吋管是李長榮化工所有,中油日前出示當年施工的挖掘道路許可證,
但許可證明列管線要從下水道箱涵底部穿越,而高雄氣爆現場的管線卻放在箱涵上方。中
油表示,當時變更設計從上方避開,「從底部穿越只是制式說法,只要覆土深度夠,從上
方或下方都可以。」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的挖掘道路許證可第7條「必須橫越安全島緣石、水溝及下水道等構造
物,應由其底部穿越」,中油認為已避開箱涵。據了解,管線共經過2個箱涵,中油高層
昨日已向檢察官說明,另一個箱涵,當年埋設管線時並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