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行政院昨日通過《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4-08-08 14:28:25
看完修正草案的內容,其實沒有修到國家賠償的兩大爭點(立法院迨於修法或者修法錯誤
是否可以向立法院申請國賠,以及國賠是否只限於生命,身體,財產權,排除其他權利)
對於實務沒有影響
地方自治團體在現行法規本來就要負國賠責任,毫無疑問
法規再增加地方自治團體要負國賠責任只是贅文,並無實益
至於迨於執行職務就更好笑了
實務上爭執點在於什麼時候才沒有裁量餘地
而不是是否一定要沒有裁量餘地才有國賠適用
例如人民向警察局申請裝設巡邏箱被拒絕,後來真的遭小偷是否可以申請國賠?
問題就出在警察局在小偷猖獗到什麼程度就一定要裝巡邏箱,沒有裁量餘地,修法根本無
法解決這個問題
作者: ringyoung200 (G-ROKKOR)   2014-08-08 14:38:00
目前多半以釋字引進的保護規範目的理論+「出人命時」裁量減縮至零在處理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4-08-08 15:24:00
有沒有文中提到兩大爭點的討論文獻可以提供一下???怠於修法也希望可以國賠的這種論點還蠻想知道它的論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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