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學理化知識思考斷管問題──王安祥和陳菊的錯誤
http://www.npf.org.tw/post/1/13965
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王安祥教授日前投書蘋果日報,篇名為《槽車運輸比管線安全》,
主張氣爆災區的管線不再回復使用,改用槽車運送化學品較為安全,其理由是運輸槽車的
法律規範及主管分工相對完整。[1]
只著眼於主管機關和法律規定,卻忘了架設管線輸送的目的,更忽略了交通事故的風險,
這是一個見樹不見林的錯誤。更諷刺的是,就在王安祥教授投書的隔天,高雄市發生一起
槽化車與載滿乘客的中油接駁巴士對撞的事故,造成槽化車翻覆,1死15傷。所幸該車當
天並未載運氯乙烯,乃不幸中之大幸。但王安祥教授主張用槽車取代管線,到時那些槽車
可不會是空車。[2]
事實上,因氣爆事件遭立委羞辱、憤而請辭的前經濟部長張家祝,在一週前就對高雄市長
陳菊「三條管線不得原地埋設」的主張提出警告:「業者當然希望高雄市能提供其他適當
路線埋設,若全都禁止,改為槽車運送十分危險。經濟部不建議這樣做,將來這幾個公司
應會與高市府討論如何布設新管線。」[3]
高雄氣爆事件的確顯露出現行法規的疏漏,有補全之必要。氣爆災後高雄市府官員的言行
,也顯露出對科學常識的無知,有教育之必要。例如高雄市政府發出「限業者24小時內申
報確認完畢,否則立即斷管」的強硬新聞稿,高雄市長陳菊也在災害應變中心再次重申24
小時「斷管」決心。隨後,水利局副局長廖哲民卻坦言「立即斷管」僅具宣示性效果,如
果還是查不出來,水利局因不能確定管線是否輸送危險物質,且無法確知管線兩端閥門設
在哪裡,還是不敢貿然斷管。[4]
在不知道管線兩端在何處的情況下,該如何截斷管線?從中間封死管線,管線源頭卻繼續
輸送不明流體,會有多大危險?萬一管線輸送的是易燃氣體,斷管過程中若產生一絲火星
,是否會重演氣爆慘劇?即使成功斷管,之後如何清除管線內的液體或氣體,而且不能造
成洩露?希望高雄市府官員能先用中學理化知識思考一下這些問題,以免失言。
參考資料:
[1] 槽車運輸比管線安全(王安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811/36014378/
[2] 高雄槽化車撞巴士1死18傷 氯乙烯幸未外洩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865074.shtml
[3] 禁原地埋管 經長:槽車運更危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140807/36005755/
[4] 陳菊斷管令 遭自家人打臉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811000273-26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