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王說 金溥聰告南方朔敗訴
2014年07月10日
【劉志原╱台北報導】去年九月「馬王政爭」時,作家南方朔以「馬過境會金溥聰決定『
殺王』」為題投書《自由時報》,指馬英九赴中美洲訪問趁過境美國與金會面,兩人針對
王金平研擬出「滅王大計」,金求償兩百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認為,金的社會
評價未受損,判他敗訴。
「還法律公道」
南方朔(王杏慶)昨天表示:「很傷心,這時代政治人物還用權勢、法律來恐嚇人民,法
院不是還我公道,是還法律公道。」金溥聰則因人在美國,聯繫不上。
南方朔在文章中指出,金與江宜樺、羅智強、黃世銘是「四人幫」,又指金與馬英九共謀
「滅王大計」,金認為,殺王、滅王均非事實,已損害他名譽。
但法官認為,金自願成為公眾人物,對公開言論本應具更大容忍度,南方朔雖指他參與決
策,但他的社會評價未因此降低,因此判金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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