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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ycess (ulycess)
2014-08-27 19:15:56幫大家看懂檢察官的邏輯是什麼
刑法306是規定在妨害自由罪章
所以刑306保護的法益是個人的居住自由
但是黨部並非住所,所以不可能侵害到他人居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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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pig (摳鬼)
2014-08-27 19:16:00看看維新四傻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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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8-27 19:19:00所以有人跑去工廠亂倒垃圾 頂多只能罰他違反廢棄物管理法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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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8-27 19:22:00同樣的道理 辦公室應該也是可以自由出入了反過來說 在應該可以自由出入的辦公室或是工廠設立警衛算不算是違法限制人民居住遷徙的自由?可不可以告所有有警衛的工廠和辦公室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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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piy (俄國人好帥)
2014-08-27 19:24:00顆顆 再凹嘛
但是看上一篇案例卻又不是這篇的解釋法.所以檢察官真的放水放到天邊去了
以後凡是不住人的地方都能自由進出啦,反正檢察官不辦法官也管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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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8-27 19:29:00非住所,所以不可能侵害到他人居住自由<---??哪個人教的,又是台大那些綠師嗎?再說啦,306的要件有限定"住所"嗎???"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黨部不是建築物,難道是鋼普拉還是紙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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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cat (貓先生)
2014-08-27 19:34:00先把條文抄個三遍再來發文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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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8-27 19:40:00這種戴有色眼鏡的國家司法從業人員越多,才真的是台灣民主最大的諷刺國民黨要是小峱峱就這樣不告了,也可以期待老K樹倒猢猻散的一天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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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you (xxx)
2014-08-27 19:42:00動物園也不住人,為什麼要收錢才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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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8-27 19:44:00爽啦 可以合法入侵銀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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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King (MsKing)
2014-08-27 19:50:00神邏輯 哈哈以後百貨公司 量販店都可以自由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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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ycess (ulycess)
2014-08-27 20:02:00補充一下,不成立306不代表沒有犯罪,我個人認為應該成立304的強制罪
怎麼不是成立公共危險?.這還比較有適用空間所以檢察官真的是放水放很大之前某人說檢察官要站在被害人角度想.現在看來真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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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8-27 20:55:00304的強制罪<--這樣好了,原po涵攝一下說看看如何?站在被害人角度想<--國民黨黨國遺毒是加害人,怎麼會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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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8-27 21:04:00這樣好了, 304跟306都貼出來再來講成不成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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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cat (貓先生)
2014-08-27 21:57:00獨到法律見解不被法律接受的那個大律師陳水扁今安在獨到法律見解說要告諾富特的那個賴律師告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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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ry (viery)
2014-08-27 23:00:00他可能以為是補習班老師寫的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