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我是本文作者
: 在此跟各位不了解事情的鍵盤柯南澄清一些事
: 1.本文的標題不是我訂的,所以不要跟我討論褫奪公權的意義
所以,豬油不EY!
: 2.根據我直接的了解,自救會許多成員都不是師大當地的居民,也有為數不少的居民站
: 商家這邊,自救會卻自詡是居民代。我採訪過一個在那邊開店三十年的商家代表,浦城
: 大部分居民也都站在他那邊,而來找他麻煩的居民代表大多都不是附近居民,而是有房
: 在附近。
當然啊,開30年以上的老商家,如果是老老實實的做在地生意,鄰居怎麼會反感?
況且你說的是哪間店?搞不好人家的營業項目跟地點完全符合分區管制規則耶。
你舉一個極端的例子來替絕大多數的違法攤商護航不覺得很沒有說服力?
吱吱最擅長的就是想用一個極端的例子來搏取同情,然後護航其他多數的違法者。
: 3.八卦是自救會有某議員撐腰,該議員的兒子是都更的直接受益人,關閉附近店家後第
: 期的計畫就是整肅附近出租套房的違建問題…
哪個議員?你是說李新?因為師大事件只有李議員是比較站在居民這邊,
其他大安區議員不是不表態,就是說要雙方協調這種擺明站在商家不是站在法律這邊,
OK,你說李新兒子是都更直接受益人?請問他兒子的房子是哪一間?要都更?
需要我幫你轉給李新議員的助理請他們訴諸法律程序嗎?
再來,整肅出租套房違建問題有錯?租屋很多都是台大師大的學生,
將違法的出租屋處理,保障學生居住安全,有問題嗎?
: 4.政府發放給店家營業執照後,卻又引用法條逼迫人家關門,你們真的認為這樣公平嗎
搞不清楚狀況,發照的是商業處,而且商業處發照僅是一種報備性質,
只要你去做商業登記,資料備齊市府就會讓你登記,不會現場進行消防、衛生等檢查,
當時修法背景是希望讓大家可以更快的做生意,因為市府也知道店租很貴,
總不好讓商家為了等市府的營業執照而失去了做生意的先機。
但是你要搞清楚一點,允許你做生意,不代表你可以違反都計、消防、衛生法規,
再者,商登地址跟營業地址未必相同,怎麼可以這樣把不相干的東西扯一塊呢?
你覺得不公平?我倒覺得非常公平,便民不代表隨便你,懂?
: 5.我是臺北人,我沒有任何需要遷戶籍投票的問題,我只是看不下去同樣是臺北的實際
: 民,有人能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有人不行。
啊你是寫文章抱怨什麼?不能投議員是吧?那你可以投市長啊,
況且你不喜歡的那位議員,基本上是穩定選上的,因為他做得很不錯,我也會投他一票。
所以你就算遷來大安區也影響不了什麼的。
: 6.本人最近絕對不會自殺。
我也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