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30
◎ 蔡勝雄
八月廿七日自由時報頭版頭條載:「中廣占百億土地 判還國有定讞」。判決指出,「中
廣當年受政府委託,接收『台灣日據時期各電台產業』,本案不因中廣接收日產而取得土
地所有權,土地仍屬國有。」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日皇代表向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投降。麥帥以 「一般命令第一
號」,著蔣介石接收中國(滿洲除外)、台灣以及北緯十六度以北的越南。蔣占領越南,
後來撤退,但占領台灣後,卻賴著不走了。台灣不是日本於二戰時侵占的土地,而是它統
治了五十年的領土。
一九五一年日本於舊金山和約中,聲明放棄「對台灣所有權利、權原與請求權」,和約於
次年生效。其前台灣主權歸屬無問題,其後台灣主權應屬其原居民所有,應由他們自己決
定,並非蔣介石集團所得以置喙。依日內瓦公約,「軍事占領不移轉主權給戰勝國」,而
且台灣以前不是,現在更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所以前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代表齋藤正樹說,日本沒有立場獨自認定台灣的法定地位。和約簽署國英、法、加、澳洲
也認為台灣地位未定。
前國際法院法官兼副院長小田滋更明白指出,「台灣在國際法上,都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
家。要說台灣不是一個國家,那是不可能的。至於台灣一直不能加入聯合國等國際組織,
並不是因為台灣在國際法上不是一個獨立國家。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中國向各國施壓的
結果,是…政治問題,無礙於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事實。」美國聯邦法院也認定,
台灣主權歸屬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而不予裁決。
日本放棄了台灣這棟房產的主權和屬籍於它的居民,雖有蔣介石來占領,他仍然無權無法
移轉台灣的主權。小田滋就建議過,台灣應該將其國際地位問題,提到國際法院進行辯論
。他說,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相屬的問題,只要台灣和中華民國的糾葛解決了,台
灣就是台灣人的台灣。(作者為台灣南社社員)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08986
又正常能量釋放了~~定期就要跳一下舊金山和約,以為跳久了中華民國就會自動解散?
反正現在軍警和政府,對集會遊行不會強制驅離,乾脆成立台灣國武裝部隊,直接要求中
華民國歸還台灣這塊土地~如有不從,路過、占領。問題是他們有這個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