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9-02 21:22:30我不反對年齡下修
但是
要主張權利的同時也別忘了義務
18歲在民法上不屬於成年人
所以你要主張18歲有投票權及被投票的權利
麻煩也來承擔一下成人的義務
不要要權利的時候就要跟成人一樣
要義務的時候就縮在法律保護網內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9-02 21:23:00そのとおり!
作者:
owenkuo (ç°è‰²è…¦ç´°èƒž)
2014-09-02 21:30:00除了民法以外....樓上你知道民法就可以包含多廣了嗎?況且重點不是列舉什麼意務,是滿20所謂的完全行為能力二樓對這概念清楚嗎???清楚就應該解答2F問題至少一半了
光是你簽名的效力就差很多...民法包山包海 吃喝拉塌睡都包了...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9-02 21:37:00老爸老媽可以不管你在外面欠了什麼債,欠電話費也不能拿簽約時父母沒同意當擋箭牌,例子可多了
如果你不懂滿不滿20 簽名差別性有多嚴重 去找資料看如果還是不想懂 那就祈禱吧
作者:
bonju2 (ZeRo)
2014-09-02 21:42:00民法管的可多了...光一個欠債就足夠讓18歲的你悽慘一輩子那時你可能還只是個高三生
跟15歲以下的小女生進去同一個房間做事,然後你被告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9-03 00:46:00跟15歲以下的小女生進去同一個房間做事,然後你被告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