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和約
ROC和PRC都沒有參與
與會國
出席國家:阿根廷、澳大利亞、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高棉、加拿大、錫蘭 (斯里蘭
卡)、智利、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古巴、多明尼加、厄瓜多、埃及、薩爾瓦多、衣索
比亞、法國、希臘、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印尼、伊朗、伊拉克、寮國、黎巴嫩、
賴比瑞亞、盧森堡、墨西哥、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
圭、秘魯、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敘利亞、土耳其、南非、英國、美國、烏拉圭、委內
瑞拉、越南、日本、哥倫比亞、印尼、盧森堡
捷克斯洛伐克反對條約內容,拒絕在和約上簽字。印度和南斯拉夫則是受邀沒有出席。因
此共有56個國家簽署並批准了《舊金山和約》。
PRC不承認該條約 也不承認後來的中日和約
ROC是承認開條約並且基於舊金山和約另外簽中日和約
中日和約在日後日本認為中止,且不承認該條約
另外跟中共簽中日友好條約(中共至此還是不承認舊金山和約)
裡面有一條很有趣
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不承認《舊金山和約》的法律效力,《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第四條中
載明:此條約不影響締約各方同第三國關係。因此日本與大部分的同盟國在1951年9月8日
所簽訂《舊金山和約》,並不會因為《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正式生效而受到承認。此外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這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本兩國簽訂正式法律文件,條文內容隻
字未提台灣與澎湖的主權歸屬,但根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加之《中日聯合聲明》中日本
政府之立場,故日本完全同意中國領土之主張。1978年8月16日,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會議批准該和約;10月16日和10月18日,日本眾議院和參議院也分別批准該和
約;10月23日,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與日本首相福田赳夫出席在日本首相官邸舉行的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批准書》互換儀式;中國外交部長黃華和日本外相園田直分別代表兩
國在《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批准書》上簽字,《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批准書》從此生效[44]。
臉有沒有腫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