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真的有很多人不知道@@,來回一下好了
台灣學術界通常每個教授都有一個研究室,
研究室會有碩一、碩二跟博士班的學生
然後老師會申請一些計畫,可能是國科會、中研院、中科或工研,
當然也可能跟企業合作(通常給的錢會比較好)
每個計畫都可以報一些助理的錢、或設備費、雜支等等,
通常一個計畫大多可以報3~4個人
題外:台灣公務員的特性就是你申請的錢要花完,不然下年度申請的錢就會變少
所以會有先拿發票報漲的情況,之前爆過,不過這不在這次討論柯文哲的範圍內
另外很多實驗室都有公基金,通常都會直接開一個帳戶,
然後實驗室會定一些規定叫大家把錢繳進去
舉例來說,本魯以前的實驗室大概平均一到兩個人負責一個計畫,
可是一個計畫可以申請到四個人,那這兩個沒做事的人就必須把人事費繳到公基金
公基金的錢可能是拿來吃飯、辦活動、或是拿來做下一個計畫*
如果我們研究室有四個人,共負責四個計畫,一個計畫可以報三個研究員
一個研究員是六千,所以可以拿6000*4*3=72000
四個研究生每個人一個月拿八千薪水→4*8000=32000
每個月就有40000塊可以進公基金,這樣就可以三不五時聚餐超爽der。
*註:這是研究所的慣例,通常會先做好一個計畫,然後再申請
因為做研究,不可能總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到上頭要求的東西,總會有些意外,
可能本來預計一年做完的東西變成兩年,
如果沒有先做到了查核點就會開天窗,這樣老師以後申請經費更難,更不用做研究
所以方向就會變成:做研究→寫報告→寫計畫書→申請計畫→跟隨時間交差
而不是大家想的:寫計畫書→申請計畫→做研究→跟時間交差→寫結果報告
而且這應該不是台灣學術界這樣做而已,國外也是這樣,
在數年前 Joke 有一系列 PhD Comics+快樂氰化物漫畫
就有提到這個,不過我已經忘了是在哪一篇,不知道有沒有其他鄉民可以找出來的。
M149帳戶也是這樣,你要說他合法嗎?
我覺得根本不合法呀,不過這是學術界大家都用的方法,
你真的要把這個帳查的一清二楚那大概台灣研究室都很難活下去了,
只要不是教授拿去買私人的東西,像說私人用的手機啦、小孩子的衣服等等
其實大家都不會太計較;
看你怎麼看待這件事情啦,心中有貪污,看到什麼都是貪污╮(╯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