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政黑所以我必須以政治為開頭
小弟是住在南部的純正藍蛆
家裡跟國民黨關係尚稱良好
所以可以不用著墨在我的政治立場之上
現在台灣交通打結最大的問題在於
交通部是以變相的"車種分流" 而不是車速分流
何謂變相的車種分流?
交通部把台灣道路三線道以上的內線都畫上了禁行機車
機車不能騎進內車道 並且採用兩段式左轉
也就是機車只能行駛在道路的最外圍
但是機車也是人駕駛的 也是需要轉彎直行
你把直行車流跟轉彎車流放在一起 那當然慢車道就打結了
於是在考照規範的鬆散以及民情作祟還有法規執行不確實之下
您說的:違規右轉 不禮讓行人闖紅燈等等就自然發生了
再來
已經有很多研究證明 行駛在道路外圍是非常的危險的
上述的直行與轉彎車流的打結 巷道會車 停車再開等等
外圍車道充滿著各種危險因子
以建立在慢車道應放慢車速進行各項除了直行以外的前提來說這些"危險因子"其實
並沒有錯
但是現在問題就是
為什麼機車只能行駛在"慢車道"
而不能因為我能夠跟得上快車道車流而行駛於快車道?
現在機車性能已經不是三四十年前機動腳踏車可比的
一樣行駛於市區在機動性上絕對不遜於汽車
今天換個角度想 如果汽車機車目前的路權處境對調
有在開車的人能夠接受這樣的安排嗎?
開車卻只能行駛三線道的兩線 隨時要面臨巷道內衝出的車輛
明明車子可以跑到一般市區限速的50km/h 卻只能在充滿危險的外圍車道行駛
我相信這絕對不是讓人可以輕易接受的結論
可能反對的人會說 機車行駛在快車道會鑽車會害我撞到
我認為這是駕駛沒有做到互相禮讓的結論
這個就是雙方還需要繼續互相努力的地方
而且機車再怎麼嬌小也有一定的體積 行駛間無法注意到的駕駛
又怎麼有資格開在路上呢?
再者 台灣交通法規也並沒有鬆散到指鹿為馬
當下肇事原因警察都會有相關的分析
並沒有撞到人就一定不利
近幾年新聞報紙不就有過很多案例報導嗎?
例如開車撞到酒醉民眾卻無罪之類
台灣行駛機車之多真的是世界上數一數二
但是機車路權卻是數一數二的低落
我汽車機車都有
但是較著重於機車上 所以這篇文章是以一個機車族的角度來說明
可能很多地方會有板友無法認同 但是我仍然希望大家可以和平討論
放眼世界 例如美國 並沒有對機車有特定的偏見 認知僅僅為交通工具
汽車機車聯結車都一樣 單純的交通工具罷了
前篇推文有板友說的不錯
以輪子數量來劃分族群非常愚蠢
我也在此就此點向前篇原PO致歉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