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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基金助求償 消基會籲三思
這是國內第一次設立食安基金,4,900萬元中有4,600萬元用在幫消費者打
官司,以及進行健康風險評估。
不過,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訴訟到底對消費者有無意義,值得三思
,不如直接賠償消費者。
過去塑化劑事件求償24億元,但衛福部在網路上公布衛教手冊,提及塑化
劑會在短時間內排出人體,對健康不會造成立即危害等見解,成為被告廠
商在法庭上答辯利器,最終一審僅判賠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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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食安基金來幫助消費者去打官司求償,有個屌用?
現在的問題是消費者沒錢打官司嗎?
現在的情況是像塑化劑、劣質油等事件,每個人都說判死刑也不為過,但
結果呢?有食藥署幫忙證明劣質油是沒啥大問題的,有法律制度說一罪不
兩罰等等,訴訟耗時且無效。
現在的問題是怎麼讓這些製造劣質油、塑化劑產品的黑心廠商,賠到倒閉
,這些黑心廠商賠到倒閉,消費者自然能拿到錢,否則,即便有食安基金
,最後就算告得贏,拿的也是小錢。
應該要有天價的懲罰性賠償的機制(能一次倒閉的那種),而不單只有賠
償消費者的損失,否則,再有食藥署的合格證明,消費者還能證明什麼損
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