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有些人是怎樣?發文給我發這樣大小聲
※ 引述《William ()》之銘言:
: 以前非雙北要買間房有很難嗎? 2007年買的
: 不過現在這個非六都的鄉下地方7年來也漲了50%已上了
: http://imgur.com/CS2XnNI
: 不過老實說也必須要感謝你啦,看破了某些人的本質
: 讓我少浪費很多時間在沒有意義的筆戰上是真的
: 當然如果你要質疑我貼的圖是不是真
: 因為表達對你的感謝,所以我跑一趟台中把證據當面拿給你看
: 條件是你看完之後就大家都不要再提這些事就好
: 當然如果你要選擇現在不回應,之後反正你還是可以拿出來說嘴
: 那也是可以,反正我就笑笑看看就好
來我的文章裡同一天推文給我推這個?做人有必要這麼雙面喔?
我真的沒見過這種這麼死要面子的,不過就是你稅制不熟被人巴
了臉而已,是怎樣?一邊叫我不要再提,後面發文插刀是吧?本
來想你都這麼說了就放過你,真的是很欠電。
文章代碼(AID): #1K0roij- (HatePolitics)
→ William: Ssnlee上次我的確沒有想到你可以用那種方式閃過奢侈稅 09/01 20:53
→ William: 所以我認輸,但是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寄給你我的房屋權狀 09/01 20:54
→ William: 照片,以後就請你不要再提這些事好嗎?看你的意願. 09/01 20:54
→ William: 如果你想看正本我也可以週末跑一趟台中 09/01 20:56
叫我以後不要再提,下面給我來一篇你是怎樣?你們這些死要面子
的真的很$%#$%#$,自己去含的回文都賞你一巴掌:
「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項目如下:一、房屋、土地:持有期間在2年以
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但符合第5條規
定者,不包括之。」
也就是說他有合法的例外!那好啦我的十萬咧?
自己都講過沒想到可以用這個方式閃過了,我管你那間房子怎樣,
當初講的就是如果我房子過的回來,你錢拿出來,少在那不懂給我
充懂,你去問稅務的是有問過交易違約問題嗎?一堆買屋賣屋糾紛
房子退回去你還收他奢移稅,你老中華民國稅捐處早被幹爆了,我
買到兇宅過完戶才發現,買屋合約裡寫明沒講明原價退回,你要跟
我收奢移稅嗎?你錯就錯在自以為自認絕對,這世上的事情如果如
你這麼單線式的想法,很多事情都不必做了。
不要說這個無關政黑,啥小私人恩怨的,這文本來是在討論稅制,
你自個腦羞硬要跟我挑戰,結果中華民國的稅制是如此,不爽你去
翻呀?
真的很好笑咧!那句看破某些人,我算是完整的還給你。
我等你回應,最好『笑笑』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