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樓上viery版友的文下面一片推文
在這邊po個簡單的討論以正視聽好了
有些泛藍的版友似乎不能理解為何現行公投法的門檻有問題
被稱為鳥籠公投
其實道理很簡單. 如果假設所有有意見的人都能去投票,
那確實,現行方法和簡單多數並沒有差別!
但是情況並不是如此. 現行台灣選舉,
投票率最高也沒有到八成, 也就是說, 總是有兩成有餘的人
不管是甚麼原因, 不論是不是沒意見, 沒有辦法投票.
那麼, 在現行公投法的規定底下, 只要反對方運作讓選民知道
不去投就是最好的反對
則正方必須要在原本會去投的(假設八成)裡面, 拿到總額五成的票
也就是說以原本會去投的人數來說, 必須有六成二五的人同意才能通過!
換句話說, 這樣制度設計的謬誤, 是自動讓沒辦法發聲的選民, 選擇了反對.
也有人提到, 但是如果不設門檻如果投票率太低, 不是有被少數人決定的風險嗎?
這個之前早就有在討論過了, 民進黨修公投法的版本應該就是公認符合民主精神的
又具有安全性的 1/4以上, 相對多數的方式
這基本上就是說, 在投票率不到一半的時候, 需要總額的1/4同意
而超過一半之後, 則是相對多數.
這樣的辦法少數人沒有辦法決定任何事情(至少需要1/4能投票國民同意, 而且只要有
1/4能投票國民反對就需要更多)說實在以民主精神來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當然 如果你是害怕人民多數都是暴民所以不能真的公投那是另當別論啦
但是總之 關於公投法的設計我想本質上是沒有甚麼爭議的餘地
EDIT:
對有興趣理性討論的版友, 這邊稍微再講詳細一點
(至於只會誣指別人崩潰自己秀下限的 就抱歉不回應了)
簡單的講, 沒有去投票的人裡面
(以歷史經驗來說大概兩成多, 先不計公投因操作特低的投票率)
有一部分人可能是可以去投但是總之沒有去, 而另一部分人則是由於非自主的原因不能去
原本制度設計的問題, 就在於把這第二部分的人直接視作否定票.
第一部份的人不管立場如何, 總之是會針對制度設計投票或不投票的, 所以對制度設計
沒有影響. 所以針對"本來不投票就算是一種反對"持這樣的論點來說, 除非你覺得
反對的人有很大的比例會懶到如果需要去投個票都太累寧可改變自己立場的話, 要不
這樣的論點並不影響這部分的人.
至於第二部分的人, 他們總之計入擁有投票權的人口裡面, 但是因為某些現實因素不能
投票, 我認為強迫他們投下反對票並不符合民主精神.
有些版友認為這樣的問題影響很小, 這個現實我不敢說一定是怎麼樣, 但是總之修改後
的制度並沒有相對應的問題(歡迎版友提出各種陰謀論可以利用1/4門檻相對多數的制度
讓我長見識XD) 新的制度也不會像現行制度落得還要看正反面提案(是說 這不就是因為
提案太容易被否決才有的問題?)
唯一的問題就是這樣新的制度等於是落實直接民權, 其實不見得是好事.
不過這個問題就不在我想討論的範圍內啦.
對了 還有關於當初制訂公投法的時空背景, 我也同意當初確實是兩黨都同意這樣的
門檻制度. 這當然有其現實考量, 也許也有國際因素
不過我想講的重點 不是說非得修法怎樣怎樣
只是對於認為現行公投法沒有問題的版友, 請正視這個現實吧
現行公投的門檻設定確實是對於通過相當不利
而且對於非自主不能投票的人是不公平的
我想講的就只有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