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掃毒整樓連坐? 法務局長:柯狠過秦始皇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9-22 00:04:42
※ 引述《viery (viery)》之銘言:
: 拿臨檢護航的完全搞不清楚臨檢跟抄整棟的差別
: 基本上臨檢只是檢查身分 不能搜人家身上的東西
: 你要搜店家或是顧客身上的東西 沒有法官或檢察官
: 允許是不可能的 柯p那種做法絕對不合法律的規定
: 把警察權力隨意擴張 台灣應該不是專制國家吧?
警察如果連這點都克不了 那就太遜了
臨檢的確不能搜索 但除非被檢查的人同意自己搜自己
警察要搜之前一定會問肯不肯給搜 前題是要給理由
例如配合治安的專案 所以每個人都會搜...等
別人都肯 你不肯 就顯得你心虛
你當下會管他的什麼憲法人身自由 給他搜就算了
如果不肯配合 當然不會強制搜 先帶回警局做筆錄
聽到做筆錄 大部分人都不會想花這種時間 都會配合
剩下還不配合的 就絕對有問題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4-09-22 00:05:00
要搜不是需要搜索令?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9-22 00:06:00
大哥,沒有票 你要搜個屁就算是有活動 我讓你搜 沒了的話,我申訴你告你,反正台北市那麼愛賠錢,那麼愛製造警察缺
作者: MajolicaYu ( 如夢亦如電 )   2014-09-22 00:08:00
沒搜索票那叫侵入__好嗎?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9-22 00:09:00
我能拒絕阿,為何我要讓你看,奇怪請問你為什麼要看,我裡面如果有軍國大事呢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4-09-22 00:10:00
打錯了...搜索票@@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9-22 00:10:00
隔天找議員,警員搜包包搜到原子彈,會爆炸耶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9-22 00:10:00
推亂世重典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9-22 00:11:00
不配合 去做筆錄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9-22 00:11:00
一人販毒全區罰錢一人殺人全島入監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9-22 00:12:00
請律師阿..甚麼叫做拒絕,好 那你要幾輛車我看看搞幾次這種臨檢,科批去議會會被丟水幾次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9-22 00:13:00
今天的quota有多少人 就叫幾輛 明天再找不一樣的人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9-22 00:13:00
相信議會裡面也可以有小河 不爬沒有水
作者: gundammkiv (長距離吐槽用MS)   2014-09-22 00:14:00
用嘴說的都很簡單呢...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9-22 00:14:00
這不叫警察國家什麼叫警察國家?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9-22 00:15:00
很簡單就不會學楚雄轉彎拉你去用啊..我看科批怎樣面對議會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4-09-22 00:15:00
被道路臨檢搜過兩次= =可是警察也沒問我給不給搜啊~奈A安捏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9-22 00:23:00
可以啊...喜歡訴訟就上阿...又不識說不行怎樣 怕沒錢去訴訟嗎?我教你寫好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9-22 00:24:00
對了 記得先訴願^^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9-22 00:25:00
你終於想到拉....你怎不說我是XXXX
作者: bonju2 (ZeRo)   2014-09-22 00:25:00
道路臨檢有其實施規範但搜大樓你有其條文規範嗎--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9-22 00:26:00
你能拒絕阿,只是會被請去,奇怪 又不是被抓去關臨檢也能拒絕,只是會被請去警局,又沒甚麼,憲法505拉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9-22 00:27:00
看你有沒有空呀 時間多去警局泡茶是不錯
作者: bonju2 (ZeRo)   2014-09-22 00:27:00
是不是要在多增修一條台北市警察職行法內規!!?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9-22 00:27:00
看你衡量阿...是要當下給還是要事後去啊你民宅這樣搞看看...你以為毒品只在店面阿現在都晉身到了HOTEL,你要破喔
作者: Vassili242   2014-09-22 00:30:00
不給搜就是心虛 不配合就是有問題 呵呵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9-22 01:07:00
這篇根本在誤導人不給搜帶回去做筆錄? 你的法源在哪?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9-22 01:22:00
不給搜帶回去做筆錄XDDD沒搜索票最多只能按鈴在門口問問題沒搜索票當然不能搜 還回去做筆錄咧XDD
作者: jhoc (jhoc)   2014-09-22 01:27:00
大哥,刑訴回去重念...小心林鈺雄那票人找你拚命
作者: helloI (彥州嚥粥)   2014-09-22 01:42:00
鍵盤警察 是你!?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09-22 02:07:00
不會喔 如果是柯文哲 林鈺雄可能會轉彎喔XD但說笑歸說笑 你還是別誤導人吧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9-22 09:44:00
繼颱風發電後的最新力作, 不給搜就帶回去做筆錄XDDD請問你四行k是要把不給搜的"住宅"整個帶回去警察局嗎?溫腥提醒, 39條講行為 41條明白指出要有"事實"!!連重點都畫錯,這樣還可以去幫人家寫專利喔,真令人擔心.我先幫你備份好了, 好久沒有笑得那麼開心過了XDDDDD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9-22 11:08:00
1個人的程度,從法律就可以了解(攤手
作者: CrazyMarc (府城賈文和)   2014-09-22 11:25:00
通知≠可強行帶回警局檢警把人帶走(強制)就拘提或逮捕,兩者都有法定要件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9-23 02:56:00
通知≠可強行帶回警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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