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ngsuper ()》之銘言:
: 2014-09-23
: ◎ 林金忠
: 為什麼我們會有一部「鳥籠公投法」?因為「中國國民黨是個如假包換的孬種黨」。
: 這次蘇格蘭的統獨公投受到全球矚目,號稱民主國家的台灣,代表統、獨立場的朝、野兩
: 黨在面對這件事情的態度上,卻有著極明顯的反差。執政的國民黨從上到下、從開始到投
: 票結果出爐,都當做「世界上沒有發生過這件事情」一般地冷漠以對;反觀在野的民進黨
: 卻有如「自己也正要辦理統獨公投」一般,隨時緊盯整件事情的發展。這種反差,正可以
: 看出這兩個政黨在面對真實民意時候的真面目。
: 公民投票是直接民主,是最真實民意的展現,它的價值與位階顯然都高於各種形式的民意
: 制度。但是在台灣「公投法」的上面竟然多了一個「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太上皇機構,讓
: 台灣的真實民意無從展現;這簡直是民主的奇恥大辱,如果這不是台灣民主的危機那什麼
: 才是?這個民主危機正是「如假包換的孬種中國國民黨」所主導通過的。
: 不必看蘇格蘭統獨公投結果,光是整個公投過程就已經足夠讓台灣人民羨慕不已:
: 第一、蘇格蘭人民有統獨公投的機會,台灣人民則是連門都沒有,因為,台灣的「公投法
: 」就叫做「統獨不公投法」。
: 第二、蘇格蘭有將近九十%的公民站出來投票決定自己的未來,台灣已經舉辦過的六次全
: 國性公投,都因為中國國民黨的刻意阻撓而未達最低投票率門檻,變成無效公投。因為,
: 中國國民黨是個不敢面對真實民意如假包換的孬種黨!(作者為大學講師,雲林縣民)
: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15589
現在是當別人都喪失記憶了?
wiki
《公民投票法》的立法一直是民進黨的長期主張,民進黨的黨綱之一是台灣前途由台灣人
民自主決定,因此在很早就提出以公投決定台灣的國土區域與國際地位問題。蔡同榮於
1990年召集成立「公民投票促進會」,旨在推動臺灣立法保障公民的直接民主權力,起先
以臺灣進入聯合國為主題;他也因致力於促進公投立法,而被稱為「蔡公投」或「台灣公
投之父」。[3]1991年3月,民進黨立委盧修一、洪奇昌、葉菊蘭等人提出第一個「公民投
票法草案」版本,由林濁水負責起草。1993年,第二屆立法院成立後,蔡同榮、林濁水、
黃爾璇等人再度分別提出草案,但提案均未獲通過;蔡同榮提案中就包含了「不設限條款
」,即允許人民就主權、領土、國號、國旗、國歌等進行公投;之後蔡同榮多次提案並獲
得民進黨支持。[4]
2003年,民進黨提出通過公投來解決核四有關問題。2003年6月,國民黨改變立場,宣布
支持公投。[5]7月,立法院召開臨時會議討論《公民投票法》草案,民進黨提出蔡同榮的
不設限版本。由於民進黨直到最後才於會內表明支持蔡同榮版,反而造成國民黨不同意法
案,因此協商破裂。[6]
2003年11月,《公民投票法》草案再次被提出,這次有三個不同的版本:行政院(民進黨
)版、國親聯盟版以及蔡同榮版。後來行政院放棄自己版本、接受民進黨政策會版本,民
進黨政策會版本由政策會執行長林濁水及副執行長梁文傑起草。不同版本在是否設限問題
上有分歧。幾經協調,蔡同榮在2003年11月27日表決當天早晨宣布準備撤回自己的版本,
支持民進黨的版本。
2003年11月27日,立法院210名立委表決《公民投票法》草案,行政院版獲得95張贊成票
與115張反對票而被否決,蔡同榮版獲得175張棄權票與14張贊成票而被否決;當時民進黨
立委總人數為80人,後國親聯盟諷刺民進黨不敢支持統獨公投;在野黨在席次優勢下通過
的條文多數屬多重限制的原行政院版本,公投能複決法律、立法原則、重大政策、憲法修
正案,公投也能創制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但不得創制憲法;但通過的條文採納民進黨版
的「防禦性公投」條文,這是表決時泛綠主張刪除、泛藍卻主張保留的條文[7]。面對蔡
同榮版的國土範圍等改變主權現狀公投相關條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被迫以「間接封殺」
方式全部投下棄權票,蔡同榮也投了棄權票,李文忠則投了全場唯一的反對票,表決結果
:出席190人,贊成14人、反對1人、棄權175人,蔡同榮版草案慘遭封殺;台灣團結聯盟
(台聯)立法院黨團成員馬上頭綁紫色布條,抗議「鳥籠公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則表
示「深感遺憾」,不少人甚至大罵國親聯盟版是虛晃一招、完全失去公投真義,「台灣人
沒有尊嚴啦!」[8]
2003年11月28日,蔡同榮說,他的版本只獲得14張贊成票︰「民進黨正式拿牌子說棄權,
最後只有14票贊成。民進黨攻擊人家(國親聯盟版)是『鳥籠公投』;但人家現在要讓你投票,現在鳥籠門打開了,你又不飛出去。」[9]
幹
現在都把責任推給國民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