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在鄉鎮公所做過選務人員,最近一次做的還是主任監票員
中選會在法令層面上的解釋非我專業就不多說了
實務上要錄影當然技術上應該沒有問題,
但是是不是能夠當做開票爭議的證據我覺得有很大的問題
(懷疑投開票人員被買通的一定沒去看過開票,某版真的有嚴重的被害妄想症)
第一,其實投開票所的人力是很吃緊的,尤其是大的投開票所唱票計票都要輪流
標準姿勢是背對民眾,高舉選票,大聲念出"幾號,一票"
要一票一票開,一票一票計
沒人有這麼好的體力和專注力可以一路唱完
(唱錯真的很慘,下面樁腳 "ㄟ~"超大聲,也會害計票的錯亂掉)
而且前輩交待,開票一定要又快又準,完全不能"被耽擱"
人家都開完了你沒開完就有候選人和媒體要來懷疑你在作票了
第二,攝影機是電子產品,如果錄影成為法定的爭議解決證據
那就要保證攝影機不會故障、沒電、記憶卡滿了、被人有意無意踢倒、遮住等等問題
不然到時候又要落人口實,
再者攝影機還要能夠同時涵蓋唱票者和計票者,
那些說要用app記錄每一張票的大概也沒有實際參與選務工作,
因為你拍下每張票有什麼用,萬一計票計錯呢?
說真的,選務人員做幾百次的重複性動作,真的有可能會有恍神的時候。
第三,其實各投開票所都有樁腳來看開票,要是真的在作票
難道他不會回去跟候選人要求重新驗票嗎?
這是目前的救濟程序,我也覺得相當合理,
今天要使用錄影作為額外的救濟程序,會比現行程序更可行,更能阻止作票嗎?
另外,拜託年輕人多來參與選務工作,現在選務工作老是找一些學校的老老師來,
愛做不做的,該幫的忙也不幫,只會凹主任管理員請喝咖啡點心,
阿做過選務人員之後再來喊選務有瑕疵也不遲....
以上是一些心得
※ 引述《mikye (麥奇)》之銘言:
: 我是覺得啦 開放錄影實在是沒甚麼不可以的
: 甚至開票所本身就要該自己錄影存證
: 大家都出來工作那麼多年了
: 哪些重大事件不需要錄影保護自己的
: 尤其是不同部門or不同公司交接的時候
: 之前沒特別注意 台灣開票的時候沒錄影存證嗎??
: 我倒是滿訝異的
: 阿不過要拿個人拍攝影片滷洨洨的就太遠了
: 有錄影的話 還是以開票所本身的紀錄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