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王金平黨籍案二審宣判 藍委:黨別再上訴

作者: RoseRoo (RR)   2014-09-26 10:55:45
※ 引述《Ting1024 (無)》之銘言:
: ※ 引述《catyang (貓陽)》之銘言:
: : http://goo.gl/UEmgM7
: : 王金平黨籍案今二審宣判 藍委:黨別再上訴
: 馬英九違反亂政,特偵首長違法報告洩密,
: 台灣版的水門案
: 總統沒引咎辭職實在是民主國家天大的誇張情事
: 即使王金平有關說,有喬事情,仍應該按照法治
: 依法行政。
: 不得自行越過憲法處理。
: 這一案雖然已經是炒冷飯了,但台灣人鄉愿的情事
: 仍是充滿在空氣中。
: 當我們允許特偵首長跟總統狼狽為奸的時候,將來,
: 他們會做出什麼不法打擊政敵的事情,就不是我們所能
: 預料的了。
: 台灣人,這是你們自己的選擇喔。
王金平幫柯建銘司法案件關說,意義上就是五院之間的矛盾。
立法院長出手干預(出嘴關說)...
中 華民國憲法:
第 44 條 (權限爭議處理權)
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
商解決之。
這種情況,憲法規定總統有權利和義務出面協調,所以依法行政這點
馬英九完全站得住腳。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9-26 11:15:00
三審法院還是會判王贏馬要用法律戰打敗王只要王是院長就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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