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法院ㄉ認證過了,都說馬囧你活該被丟,
難怪悲憤的台灣狼前仆後繼、義無"法顧"的要給賣台的馬囧好看!!!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03/397096.htm
用鞋丟總統裁定不罰 薛女:有緣鞋子繼續飛
薛姓婦人去年10月20日在台北市客家義民嘉年華主祭大典活動上,朝總統
馬英九丟一支桃紅色布鞋遭起訴後,曾威凱、邱顯至、劉繼蔚三位律師義
務替薛女辯護,今日台北地院裁決結果出來,法官審理後表示,總統觀禮
不屬於任何民選或官派公務員的「任何」法定職務,裁定判決不罰薛女。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409240237-1.aspx
向馬總統丟鞋 王獻極無罪定讞
發稿時間:2014/09/24 16:09 最新更新:2014/09/24 16:09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總統馬英九2年前為世界人權日致詞,「908
台灣國」總會長王獻極等當場向馬總統丟鞋。高院認定不違反集遊等法,今判
王無罪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世界人權日活動於民國101年12月10日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舉行
,馬總統到場致詞,王獻極脫下球鞋朝馬總統丟擲,「908台灣國」成員賴芳徵
也用資料袋如法炮製,鞋和資料袋都遭在場隨扈攔下,並未丟中馬總統。
台北地檢署認為兩人行為擾亂活動,妨害與會者合法集會的權利,依違反集會
遊行法及強制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他們不認罪,辯稱丟鞋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並非暴力行為。王獻
極說,他不滿馬總統競選政見都沒有兌現,所以丟鞋表達心聲;賴芳徵則說,
是覺得資料袋內文宣內容不實,才丟還資料。
但台北地院法官勘驗現場錄影光碟後認為,當天活動未因丟鞋事件而中斷,兩
人除了丟鞋和資料,並未妨害活動進行,況且現場還有民眾也鼓噪抗議,活動
也未中斷。兩人行為雖有待商榷,但不構成違反集會遊行法或強制罪,判處兩人無罪。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103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