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聽一個法律專家在那邊侃侃而談
參與太陽花學運的學生 要如何阻卻罪責、甚至是阻卻違法
他提出可以使用「類似緊急避難」的觀點
為了避免國民黨立委違反民主原則
所以人民不得不出來 以該當刑法構成要件的行為 (比方毀損罪、侵入住宅罪)
來防止國民黨立委的違法亂政
他也試圖"很理性、很中立"地說 「公民不服從」太空泛 而德國「抵抗權」的效果太嚴重
所以這些是無法主張的...
只是我很想要問這些法律專家
如果你們真的這摸在乎所謂的民主原則
那為何民進黨立委霸佔主席台 強姦民主時 你們卻默不吭聲
甚至我知道有些法律專家私下也是暗自叫好
他們抱持的理由是 目前的選舉制度太不公平了 所以民進黨立委的作為有其憲政上正當性
科科
我覺得這情形有點像
民進黨立委一直在強姦、施暴於民主法治
而法律專家們裝作看不見
等到被害者受不了了 拿起刀來想反抗
然後法律專家們立刻跳出來說 你怎可以拿刀砍人!?
這樣是侵害他人的身體、生命法益 你知道嗎!?
他一直強姦你、打你 你應該透過其他正當途徑來尋求救濟
而不是用非法的方式來抵抗!!
(喔喔 受害者這時候就不能主張正當防衛啦!!)
但現實中 真的有救濟途徑這種東西嗎?
在我看來 現在連警察都加入加害者那方一起施暴了...
(此處的警察只是一個比喻 真正的警察們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