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riseb (hi)
2014-10-03 20:29:00公民覺醒板的一位板主參選里長
http://ppt.cc/epRv
他在經歷上也把當公民板主的經歷秀出來
所以我把該公開的選舉黃頁資料轉貼到公民板上
那位板主反而去檢舉我公開個人資料
哇勒 選舉黃頁的資料不是他自己公開的嗎?
這真的是公民覺醒嗎? 我嚇到驚醒了...
還號稱
"自己的政治自己救!號召太陽花、鬥陣選里長!"
還台聯候選人哩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連這邊之前不能回文噓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寫陰謀論的那一位啊
板規就有提到了 要公開個人基本資料 要經過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經辭職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員 原來這也算經歷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原po講的有道理 網路上都查得到的東西不準人貼?去組務投訴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給我的感覺是選里長好像是件很丟臉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嗎?
[爆料] 新開的公民覺醒板被木馬了 (FuMouDiscuss)
1.板規提到的"個人資料"未說明是不公開或已公開的按常理來說自然是無論有無公開皆包括在內2.很多人談PTT各版版規常拿法律來扯 所以附上本條個資法是個可以參考的法律 他並沒有規定已經公開的資料就不被保護了題外話:現在這個時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資料都很容易,所以個資就不應該被保護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願公開跟別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雖然受法律規範,但是板規比法律還嚴格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民代參選者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 應該可以貼..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是版主認定之 如有問題可像小組長申訴至於是否該筆法律嚴格或寬鬆 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較嚴格沒有錯 較寬鬆也沒有錯
我"個人"認為你這樣不妥 可以給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轉貼
.....很抱歉 沒這種事情 因為那是在全國公開資訊
我提一條有趣的板規:覺醒板禁止發表違反普世價值的文章。重點是普世價值要怎麼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認定法 推多還是噓多 很簡單
他們是沒拿過普世價值來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還沒因此
因為很明顯的 這種公開資訊就不牽扯到隱私 個資法問題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連勝文的資料貼上來 seanlien就能檢舉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不等於現實社會規範 原PO還有疑問嗎?
有問題好嗎....還在沒問題 就算嚴格一樣要核比例原則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關政黑屁事?? 不會去組務問?? 在這裡我看是想引戰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現實層面套在PTT上是無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誰跟你講比利潘原則
真假XDDDD總之 我也不是組務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長是否該開放直選PTT你可以選擇要來或不來 沒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兩碼子事?
因為明文規定全台灣的任何內規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規則直選卻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嗎? 總統都要直選了 站長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跟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
因為站長並沒有一定要直選的理由 但你設定規則就是有一樣有好嗎....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裡有關係?
懶得說了 那以後公司內規比法律嚴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只要不違反刑法 其他怎麼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業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來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兩者根本不能類比
誰管你可以爽不爽來 第一PTT是學術網路只要他一天是學術網路就沒有存在這種東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學術網路禁止商業 請問 跟水桶你有何關聯?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並不代表規定可以超出所謂的比例原則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當版主時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則不是讓你這樣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連這邊之前不能回文噓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寫陰謀論的那一位啊
板規就有提到了 要公開個人基本資料 要經過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經辭職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員 原來這也算經歷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原po講的有道理 網路上都查得到的東西不準人貼?去組務投訴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給我的感覺是選里長好像是件很丟臉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嗎?
[爆料] 新開的公民覺醒板被木馬了 (FuMouDiscuss)
1.板規提到的"個人資料"未說明是不公開或已公開的按常理來說自然是無論有無公開皆包括在內2.很多人談PTT各版版規常拿法律來扯 所以附上本條個資法是個可以參考的法律 他並沒有規定已經公開的資料就不被保護了題外話:現在這個時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資料都很容易,所以個資就不應該被保護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願公開跟別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雖然受法律規範,但是板規比法律還嚴格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民代參選者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 應該可以貼..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是版主認定之 如有問題可像小組長申訴至於是否該筆法律嚴格或寬鬆 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較嚴格沒有錯 較寬鬆也沒有錯
我"個人"認為你這樣不妥 可以給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轉貼
.....很抱歉 沒這種事情 因為那是在全國公開資訊
我提一條有趣的板規:覺醒板禁止發表違反普世價值的文章。重點是普世價值要怎麼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認定法 推多還是噓多 很簡單
他們是沒拿過普世價值來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還沒因此
因為很明顯的 這種公開資訊就不牽扯到隱私 個資法問題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連勝文的資料貼上來 seanlien就能檢舉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不等於現實社會規範 原PO還有疑問嗎?
有問題好嗎....還在沒問題 就算嚴格一樣要核比例原則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關政黑屁事?? 不會去組務問?? 在這裡我看是想引戰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現實層面套在PTT上是無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誰跟你講比利潘原則
真假XDDDD總之 我也不是組務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長是否該開放直選PTT你可以選擇要來或不來 沒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兩碼子事?
因為明文規定全台灣的任何內規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規則直選卻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嗎? 總統都要直選了 站長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跟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
因為站長並沒有一定要直選的理由 但你設定規則就是有一樣有好嗎....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裡有關係?
懶得說了 那以後公司內規比法律嚴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只要不違反刑法 其他怎麼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業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來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兩者根本不能類比
誰管你可以爽不爽來 第一PTT是學術網路只要他一天是學術網路就沒有存在這種東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學術網路禁止商業 請問 跟水桶你有何關聯?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並不代表規定可以超出所謂的比例原則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當版主時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則不是讓你這樣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選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來叫沒多少人投他
公司違反勞基法可以跟勞委會檢舉那以後是某可以主張某板規與法律牴觸無效,沒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師嗎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師喔? 教什麼的,不會又是一個太陽花公民老師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連這邊之前不能回文噓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寫陰謀論的那一位啊
板規就有提到了 要公開個人基本資料 要經過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經辭職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員 原來這也算經歷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原po講的有道理 網路上都查得到的東西不準人貼?去組務投訴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給我的感覺是選里長好像是件很丟臉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嗎?
[爆料] 新開的公民覺醒板被木馬了 (FuMouDiscuss)
1.板規提到的"個人資料"未說明是不公開或已公開的按常理來說自然是無論有無公開皆包括在內2.很多人談PTT各版版規常拿法律來扯 所以附上本條個資法是個可以參考的法律 他並沒有規定已經公開的資料就不被保護了題外話:現在這個時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資料都很容易,所以個資就不應該被保護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願公開跟別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雖然受法律規範,但是板規比法律還嚴格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民代參選者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 應該可以貼..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是版主認定之 如有問題可像小組長申訴至於是否該筆法律嚴格或寬鬆 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較嚴格沒有錯 較寬鬆也沒有錯
我"個人"認為你這樣不妥 可以給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轉貼
.....很抱歉 沒這種事情 因為那是在全國公開資訊
我提一條有趣的板規:覺醒板禁止發表違反普世價值的文章。重點是普世價值要怎麼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認定法 推多還是噓多 很簡單
他們是沒拿過普世價值來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還沒因此
因為很明顯的 這種公開資訊就不牽扯到隱私 個資法問題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連勝文的資料貼上來 seanlien就能檢舉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不等於現實社會規範 原PO還有疑問嗎?
有問題好嗎....還在沒問題 就算嚴格一樣要核比例原則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關政黑屁事?? 不會去組務問?? 在這裡我看是想引戰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現實層面套在PTT上是無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誰跟你講比利潘原則
真假XDDDD總之 我也不是組務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長是否該開放直選PTT你可以選擇要來或不來 沒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兩碼子事?
因為明文規定全台灣的任何內規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規則直選卻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嗎? 總統都要直選了 站長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跟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
因為站長並沒有一定要直選的理由 但你設定規則就是有一樣有好嗎....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裡有關係?
懶得說了 那以後公司內規比法律嚴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只要不違反刑法 其他怎麼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業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來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兩者根本不能類比
誰管你可以爽不爽來 第一PTT是學術網路只要他一天是學術網路就沒有存在這種東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學術網路禁止商業 請問 跟水桶你有何關聯?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並不代表規定可以超出所謂的比例原則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當版主時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則不是讓你這樣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選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來叫沒多少人投他
公司違反勞基法可以跟勞委會檢舉那以後是某可以主張某板規與法律牴觸無效,沒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師嗎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師喔? 教什麼的,不會又是一個太陽花公民老師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連這邊之前不能回文噓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寫陰謀論的那一位啊
板規就有提到了 要公開個人基本資料 要經過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經辭職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員 原來這也算經歷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原po講的有道理 網路上都查得到的東西不準人貼?去組務投訴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給我的感覺是選里長好像是件很丟臉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嗎?
[爆料] 新開的公民覺醒板被木馬了 (FuMouDiscuss)
1.板規提到的"個人資料"未說明是不公開或已公開的按常理來說自然是無論有無公開皆包括在內2.很多人談PTT各版版規常拿法律來扯 所以附上本條個資法是個可以參考的法律 他並沒有規定已經公開的資料就不被保護了題外話:現在這個時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資料都很容易,所以個資就不應該被保護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願公開跟別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雖然受法律規範,但是板規比法律還嚴格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民代參選者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 應該可以貼..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是版主認定之 如有問題可像小組長申訴至於是否該筆法律嚴格或寬鬆 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較嚴格沒有錯 較寬鬆也沒有錯
我"個人"認為你這樣不妥 可以給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轉貼
.....很抱歉 沒這種事情 因為那是在全國公開資訊
我提一條有趣的板規:覺醒板禁止發表違反普世價值的文章。重點是普世價值要怎麼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認定法 推多還是噓多 很簡單
他們是沒拿過普世價值來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還沒因此
因為很明顯的 這種公開資訊就不牽扯到隱私 個資法問題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連勝文的資料貼上來 seanlien就能檢舉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不等於現實社會規範 原PO還有疑問嗎?
有問題好嗎....還在沒問題 就算嚴格一樣要核比例原則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關政黑屁事?? 不會去組務問?? 在這裡我看是想引戰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現實層面套在PTT上是無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誰跟你講比利潘原則
真假XDDDD總之 我也不是組務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長是否該開放直選PTT你可以選擇要來或不來 沒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兩碼子事?
因為明文規定全台灣的任何內規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規則直選卻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嗎? 總統都要直選了 站長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跟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
因為站長並沒有一定要直選的理由 但你設定規則就是有一樣有好嗎....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裡有關係?
懶得說了 那以後公司內規比法律嚴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只要不違反刑法 其他怎麼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業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來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兩者根本不能類比
誰管你可以爽不爽來 第一PTT是學術網路只要他一天是學術網路就沒有存在這種東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學術網路禁止商業 請問 跟水桶你有何關聯?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並不代表規定可以超出所謂的比例原則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當版主時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則不是讓你這樣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選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來叫沒多少人投他
公司違反勞基法可以跟勞委會檢舉那以後是某可以主張某板規與法律牴觸無效,沒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師嗎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師喔? 教什麼的,不會又是一個太陽花公民老師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連這邊之前不能回文噓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寫陰謀論的那一位啊
板規就有提到了 要公開個人基本資料 要經過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經辭職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員 原來這也算經歷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原po講的有道理 網路上都查得到的東西不準人貼?去組務投訴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給我的感覺是選里長好像是件很丟臉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嗎?
[爆料] 新開的公民覺醒板被木馬了 (FuMouDiscuss)
1.板規提到的"個人資料"未說明是不公開或已公開的按常理來說自然是無論有無公開皆包括在內2.很多人談PTT各版版規常拿法律來扯 所以附上本條個資法是個可以參考的法律 他並沒有規定已經公開的資料就不被保護了題外話:現在這個時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資料都很容易,所以個資就不應該被保護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願公開跟別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雖然受法律規範,但是板規比法律還嚴格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民代參選者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 應該可以貼..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是版主認定之 如有問題可像小組長申訴至於是否該筆法律嚴格或寬鬆 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較嚴格沒有錯 較寬鬆也沒有錯
我"個人"認為你這樣不妥 可以給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轉貼
.....很抱歉 沒這種事情 因為那是在全國公開資訊
我提一條有趣的板規:覺醒板禁止發表違反普世價值的文章。重點是普世價值要怎麼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認定法 推多還是噓多 很簡單
他們是沒拿過普世價值來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還沒因此
因為很明顯的 這種公開資訊就不牽扯到隱私 個資法問題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連勝文的資料貼上來 seanlien就能檢舉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不等於現實社會規範 原PO還有疑問嗎?
有問題好嗎....還在沒問題 就算嚴格一樣要核比例原則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關政黑屁事?? 不會去組務問?? 在這裡我看是想引戰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現實層面套在PTT上是無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誰跟你講比利潘原則
真假XDDDD總之 我也不是組務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長是否該開放直選PTT你可以選擇要來或不來 沒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兩碼子事?
因為明文規定全台灣的任何內規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規則直選卻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嗎? 總統都要直選了 站長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跟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
因為站長並沒有一定要直選的理由 但你設定規則就是有一樣有好嗎....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裡有關係?
懶得說了 那以後公司內規比法律嚴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只要不違反刑法 其他怎麼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業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來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兩者根本不能類比
誰管你可以爽不爽來 第一PTT是學術網路只要他一天是學術網路就沒有存在這種東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學術網路禁止商業 請問 跟水桶你有何關聯?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並不代表規定可以超出所謂的比例原則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當版主時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則不是讓你這樣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選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來叫沒多少人投他
公司違反勞基法可以跟勞委會檢舉那以後是某可以主張某板規與法律牴觸無效,沒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師嗎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師喔? 教什麼的,不會又是一個太陽花公民老師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連這邊之前不能回文噓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寫陰謀論的那一位啊
板規就有提到了 要公開個人基本資料 要經過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經辭職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員 原來這也算經歷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原po講的有道理 網路上都查得到的東西不準人貼?去組務投訴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給我的感覺是選里長好像是件很丟臉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嗎?
[爆料] 新開的公民覺醒板被木馬了 (FuMouDiscuss)
1.板規提到的"個人資料"未說明是不公開或已公開的按常理來說自然是無論有無公開皆包括在內2.很多人談PTT各版版規常拿法律來扯 所以附上本條個資法是個可以參考的法律 他並沒有規定已經公開的資料就不被保護了題外話:現在這個時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資料都很容易,所以個資就不應該被保護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願公開跟別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雖然受法律規範,但是板規比法律還嚴格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民代參選者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 應該可以貼..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是版主認定之 如有問題可像小組長申訴至於是否該筆法律嚴格或寬鬆 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較嚴格沒有錯 較寬鬆也沒有錯
我"個人"認為你這樣不妥 可以給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轉貼
.....很抱歉 沒這種事情 因為那是在全國公開資訊
我提一條有趣的板規:覺醒板禁止發表違反普世價值的文章。重點是普世價值要怎麼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認定法 推多還是噓多 很簡單
他們是沒拿過普世價值來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還沒因此
因為很明顯的 這種公開資訊就不牽扯到隱私 個資法問題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連勝文的資料貼上來 seanlien就能檢舉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不等於現實社會規範 原PO還有疑問嗎?
有問題好嗎....還在沒問題 就算嚴格一樣要核比例原則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關政黑屁事?? 不會去組務問?? 在這裡我看是想引戰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現實層面套在PTT上是無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誰跟你講比利潘原則
真假XDDDD總之 我也不是組務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長是否該開放直選PTT你可以選擇要來或不來 沒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兩碼子事?
因為明文規定全台灣的任何內規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規則直選卻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嗎? 總統都要直選了 站長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跟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
因為站長並沒有一定要直選的理由 但你設定規則就是有一樣有好嗎....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裡有關係?
懶得說了 那以後公司內規比法律嚴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只要不違反刑法 其他怎麼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業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來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兩者根本不能類比
誰管你可以爽不爽來 第一PTT是學術網路只要他一天是學術網路就沒有存在這種東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學術網路禁止商業 請問 跟水桶你有何關聯?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並不代表規定可以超出所謂的比例原則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當版主時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則不是讓你這樣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選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來叫沒多少人投他
公司違反勞基法可以跟勞委會檢舉那以後是某可以主張某板規與法律牴觸無效,沒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師嗎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師喔? 教什麼的,不會又是一個太陽花公民老師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abe10 0000-00-00 00:00:00幹 你幫你宣傳 他還檢舉你喔? 這傢伙沒救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連這邊之前不能回文噓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寫陰謀論的那一位啊
板規就有提到了 要公開個人基本資料 要經過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經辭職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員 原來這也算經歷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原po講的有道理 網路上都查得到的東西不準人貼?去組務投訴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給我的感覺是選里長好像是件很丟臉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嗎?
[爆料] 新開的公民覺醒板被木馬了 (FuMouDiscuss)
1.板規提到的"個人資料"未說明是不公開或已公開的按常理來說自然是無論有無公開皆包括在內2.很多人談PTT各版版規常拿法律來扯 所以附上本條個資法是個可以參考的法律 他並沒有規定已經公開的資料就不被保護了題外話:現在這個時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資料都很容易,所以個資就不應該被保護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願公開跟別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雖然受法律規範,但是板規比法律還嚴格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民代參選者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 應該可以貼..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是版主認定之 如有問題可像小組長申訴至於是否該筆法律嚴格或寬鬆 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較嚴格沒有錯 較寬鬆也沒有錯
我"個人"認為你這樣不妥 可以給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轉貼
.....很抱歉 沒這種事情 因為那是在全國公開資訊
我提一條有趣的板規:覺醒板禁止發表違反普世價值的文章。重點是普世價值要怎麼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認定法 推多還是噓多 很簡單
他們是沒拿過普世價值來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還沒因此
因為很明顯的 這種公開資訊就不牽扯到隱私 個資法問題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連勝文的資料貼上來 seanlien就能檢舉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不等於現實社會規範 原PO還有疑問嗎?
有問題好嗎....還在沒問題 就算嚴格一樣要核比例原則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關政黑屁事?? 不會去組務問?? 在這裡我看是想引戰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現實層面套在PTT上是無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誰跟你講比利潘原則
真假XDDDD總之 我也不是組務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長是否該開放直選PTT你可以選擇要來或不來 沒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兩碼子事?
因為明文規定全台灣的任何內規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規則直選卻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嗎? 總統都要直選了 站長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跟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
因為站長並沒有一定要直選的理由 但你設定規則就是有一樣有好嗎....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裡有關係?
懶得說了 那以後公司內規比法律嚴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只要不違反刑法 其他怎麼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業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來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兩者根本不能類比
誰管你可以爽不爽來 第一PTT是學術網路只要他一天是學術網路就沒有存在這種東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學術網路禁止商業 請問 跟水桶你有何關聯?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並不代表規定可以超出所謂的比例原則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當版主時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則不是讓你這樣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選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來叫沒多少人投他
公司違反勞基法可以跟勞委會檢舉那以後是某可以主張某板規與法律牴觸無效,沒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師嗎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師喔? 教什麼的,不會又是一個太陽花公民老師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abe10 0000-00-00 00:00:00幹 你幫你宣傳 他還檢舉你喔? 這傢伙沒救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連這邊之前不能回文噓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寫陰謀論的那一位啊
板規就有提到了 要公開個人基本資料 要經過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經辭職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員 原來這也算經歷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原po講的有道理 網路上都查得到的東西不準人貼?去組務投訴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給我的感覺是選里長好像是件很丟臉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嗎?
[爆料] 新開的公民覺醒板被木馬了 (FuMouDiscuss)
1.板規提到的"個人資料"未說明是不公開或已公開的按常理來說自然是無論有無公開皆包括在內2.很多人談PTT各版版規常拿法律來扯 所以附上本條個資法是個可以參考的法律 他並沒有規定已經公開的資料就不被保護了題外話:現在這個時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資料都很容易,所以個資就不應該被保護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願公開跟別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雖然受法律規範,但是板規比法律還嚴格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民代參選者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 應該可以貼..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是版主認定之 如有問題可像小組長申訴至於是否該筆法律嚴格或寬鬆 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較嚴格沒有錯 較寬鬆也沒有錯
我"個人"認為你這樣不妥 可以給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轉貼
.....很抱歉 沒這種事情 因為那是在全國公開資訊
我提一條有趣的板規:覺醒板禁止發表違反普世價值的文章。重點是普世價值要怎麼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認定法 推多還是噓多 很簡單
他們是沒拿過普世價值來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還沒因此
因為很明顯的 這種公開資訊就不牽扯到隱私 個資法問題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連勝文的資料貼上來 seanlien就能檢舉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不等於現實社會規範 原PO還有疑問嗎?
有問題好嗎....還在沒問題 就算嚴格一樣要核比例原則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關政黑屁事?? 不會去組務問?? 在這裡我看是想引戰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現實層面套在PTT上是無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誰跟你講比利潘原則
真假XDDDD總之 我也不是組務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長是否該開放直選PTT你可以選擇要來或不來 沒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兩碼子事?
因為明文規定全台灣的任何內規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規則直選卻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嗎? 總統都要直選了 站長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跟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
因為站長並沒有一定要直選的理由 但你設定規則就是有一樣有好嗎....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裡有關係?
懶得說了 那以後公司內規比法律嚴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只要不違反刑法 其他怎麼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業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來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兩者根本不能類比
誰管你可以爽不爽來 第一PTT是學術網路只要他一天是學術網路就沒有存在這種東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學術網路禁止商業 請問 跟水桶你有何關聯?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並不代表規定可以超出所謂的比例原則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當版主時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則不是讓你這樣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選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來叫沒多少人投他
公司違反勞基法可以跟勞委會檢舉那以後是某可以主張某板規與法律牴觸無效,沒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師嗎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師喔? 教什麼的,不會又是一個太陽花公民老師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abe10 0000-00-00 00:00:00幹 你幫你宣傳 他還檢舉你喔? 這傢伙沒救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連這邊之前不能回文噓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寫陰謀論的那一位啊
板規就有提到了 要公開個人基本資料 要經過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經辭職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員 原來這也算經歷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0000-00-00 00:00:00原po講的有道理 網路上都查得到的東西不準人貼?去組務投訴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給我的感覺是選里長好像是件很丟臉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嗎?
[爆料] 新開的公民覺醒板被木馬了 (FuMouDiscuss)
1.板規提到的"個人資料"未說明是不公開或已公開的按常理來說自然是無論有無公開皆包括在內2.很多人談PTT各版版規常拿法律來扯 所以附上本條個資法是個可以參考的法律 他並沒有規定已經公開的資料就不被保護了題外話:現在這個時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資料都很容易,所以個資就不應該被保護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願公開跟別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雖然受法律規範,但是板規比法律還嚴格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0000-00-00 00:00:00民代參選者主動公開的個人資料 應該可以貼..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是版主認定之 如有問題可像小組長申訴至於是否該筆法律嚴格或寬鬆 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較嚴格沒有錯 較寬鬆也沒有錯
我"個人"認為你這樣不妥 可以給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轉貼
.....很抱歉 沒這種事情 因為那是在全國公開資訊
我提一條有趣的板規:覺醒板禁止發表違反普世價值的文章。重點是普世價值要怎麼認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認定法 推多還是噓多 很簡單
他們是沒拿過普世價值來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還沒因此
因為很明顯的 這種公開資訊就不牽扯到隱私 個資法問題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連勝文的資料貼上來 seanlien就能檢舉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規不等於現實社會規範 原PO還有疑問嗎?
有問題好嗎....還在沒問題 就算嚴格一樣要核比例原則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關政黑屁事?? 不會去組務問?? 在這裡我看是想引戰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現實層面套在PTT上是無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誰跟你講比利潘原則
真假XDDDD總之 我也不是組務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長是否該開放直選PTT你可以選擇要來或不來 沒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兩碼子事?
因為明文規定全台灣的任何內規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規則直選卻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嗎? 總統都要直選了 站長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跟法律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
因為站長並沒有一定要直選的理由 但你設定規則就是有一樣有好嗎....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裡有關係?
懶得說了 那以後公司內規比法律嚴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規只要不違反刑法 其他怎麼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業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來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兩者根本不能類比
誰管你可以爽不爽來 第一PTT是學術網路只要他一天是學術網路就沒有存在這種東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學術網路禁止商業 請問 跟水桶你有何關聯?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並不代表規定可以超出所謂的比例原則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當版主時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則不是讓你這樣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選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來叫沒多少人投他
公司違反勞基法可以跟勞委會檢舉那以後是某可以主張某板規與法律牴觸無效,沒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師嗎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師喔? 教什麼的,不會又是一個太陽花公民老師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abe10 0000-00-00 00:00:00幹 你幫你宣傳 他還檢舉你喔? 這傢伙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