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辦法,
就是把現在的框架慢慢放寬,
本來說要1200人的提名委員會過半同意才以變成候選人,
慢慢放寬成只要1/3或1/4同意就可以變成候選人
再放寬成只要提名委員會沒有超過1半的人反對, 就可以變成候選人
( 不過有人說提名委員會1200人都被阿六控制了,
那該怎麼改才公平, 那這又是努力的目標之一了 )
民主國家要出來參選也不是沒有條件的,
譬如選區長要年滿40歲、不可被褫奪公權,
有的還說不可有外患內亂罪,或有重大貪汙等不良紀錄
其實就是把成為候選人的條件慢慢放寬,
盡量把人為的成分降低, 把參選的條件修訂的公平公正一點
讓大家可以有客觀的依據,
最終除非你有重大不良紀錄,
不然你要上擂台一戰, 北京政府通常也沒空攔你
朝這個方向慢慢努力,
這樣就跟一般民主國家差不了多少了
※ 引述《justice79 (indyfan)》之銘言:
: ※ 引述《ThomasJP (筆劍春秋梁父吟)》之銘言:
: : 長期關注兩岸關係發展的美國資深學者孔傑榮說,香港大規模示威運動訴求「真普選」,
: : 爭取民主機制決定未來的領導人,因此要求特首梁振英下台,沒有實質意義,換了另一人
: : 上台也解決不了問題,改變不了制度。
: : 最好是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香港政制改革決定,讓提名委員會機制更加
: : 完備,納入民主人士,最理想狀況是3位候選人中,至少有1位候選人具有民主派背景,讓
: : 香港民眾有選擇性。
: 我在#1KA-KiMb就說了,乾脆調整普選程序,先立法會後特首
: 由普選的立法會組成提名委員會,民意代表性足夠,也不違背基本法
: 至於那個「功能界別」的職業代表制真該檢討廢除,現今採用國家屈指可數
: 而且是上議院充作各界代表象徵(ex.愛爾蘭),下議院或一院制國會已經
: 沒再用這種議員產生方式了
: 還有,台媒幾乎一致批評旺角流血事件是港警縱容,唯獨TVBS有平衡報導
: 旺角一帶本來就是堂口龍蛇混雜的地方,你讓人家沒法作生意,也就別怪
: 人家會出手,把路給佔了,警車開不進來,支援警隊只好坐地鐵拖了一段時間
: 這能怪誰呢?還不是你們自我膨脹害的,不會見好就收
: 本來我是同情佔中的,看到現在他們亂扯指控騙外地人,只想說
: 「自捅的簍子自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