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一般民眾需要的準備時間是10日以上
原來是因為廖委員提出要兩周內查核
原來都只是因為柯文哲是台北市長候選人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E8erRH ]
作者: jayfeng (傑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管碧玲FB
時間: Sat Oct 11 09:38:55 2014
http://ppt.cc/htO8
管碧玲 (kuanbiling) 新增了 3 張相片。
9 小時前 ·
國稅局一直找,還找不到案例!
國稅局的回文來了,看了就是生氣:
1、國稅局承認:一般要求納稅人說明,都給予10日以上時間準備,這次這麼緊急,是因
為:「廖正井委員要求2週內提出查核結果,囿於時限」。其對於藍委指導辦案,言聽計
從到這種地步,說出來還毫無羞愧之心,一句納稅人可以申請延期了事,這種心態,令人
生氣;
2、對聯絡人用代號的問題,引用公文處理規則,斷章取義,完全隱匿公文處理的最新規
定,是要求朝向溝通便利的方向(如照片3),載明聯絡方式,形同說謊!
不過,能辯的,國稅局都辯解了,對於我問的:過去發函給候選人的案例、聯絡人匿名的
案例,一個字都沒有回答!
一個字都不說也好,因為正好証明了:完全沒有案例啦!有案例,一定大肆舉例辯解的呀
!
我笑了,如果這是北市國內處理規則,那就有可能另外...管小姐有問過為何檢舉人會曝光嗎管小姐寫得質疑,我真的打個大問號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0-11 11:37:00法院認證的醜女都被打臉多少次了
作者:
as5987 (qq111)
2014-10-11 11:41:00十以上 兩週內 11-12-13表示
一事對一事 曝光一事 蛆蛆這麼無視程序正義我也懶得講了
你怎不把十日也飆出來,請問貴單位一周只有4-5天嗎還是你們喜歡自行扣掉假日...你忘了禁假嗎拜託標一下十日以上,讓大家知道十日以上>兩周內拜託 你把要求資料期限當成處理期間我也沒轍,請問一件案子要在兩周內有初步回應跟你在蒐集資料要幾天,你會要求對方在兩周內提供資料喔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4-10-11 11:50:00網友爆料咧 好強的網友
我也真的一堆在廟堂內的咖,居然沒有邏輯概念兩周是指檢舉案嗎?不是你第三人要求資料嗎假日要秀下限也不要這樣檢舉案,兩周有回應,跟你回應我還在發函等資料你會不會讓人覺得這等公務員是吃啥長大兩周內是指檢舉案問題,不是叫你第三人要幹嘛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10-11 11:51:00我想管的意思是公文要求6天內要提供資料
不少公文還五日內勒....管小姐董媽管小姐的問題就是把查核結果跟要求資料搞再一起我真不曉得台灣立法院這種程度還能當前幾名有甚麼問題?就一份報告教你兩個月交,結果你認為蒐集資料也是兩個月這種程度也要來問問題在哪???我也想知道已問題鳩竟在哪裡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1:55:00
3-9=7 不到10天 有要2周有結果你來試試看國稅局承認:一般要求納稅人說明,都給予10日以上時間→ ntitgavin: 假日要秀下限也不要這樣
呵呵..今天試問第三人呢...你說宗和所得稅案是脽阿....在秀下限阿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0-11 11:57:00n大就是稅吏 有人還想和他挑戰? 真有趣啊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1:58:00
你啊 國會議員要求要2周有結果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1:59:00
蔡正x都5年才有結果國會議員要求要2周有結果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00:00
是還沒檢舉哦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01:00
對不起 長城力量太大了
喜歡秀程度,我滿足你們 好好看看網址該區叫做南區國稅局,跟你說不得逾30日半截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02:00
對不起 長城力量太大了 能不能不要跟中國統一
至於檢舉人想知道進度,可以天天來問天天查我縮的是南區國稅局網址,你在那裏長城甚麼
你這篇就不要刪,讓大家知道甚麼叫做辦結,還有信箱時效沒梗拉,打不出來了吼...自己去找北市國資料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03:00
誰跟你說檢舉后2周就要有結果的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10-11 12:04:00
答錄機又來了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04:00
又一回事 哈哈哈→ compress: 國會議員要求要2周有結果
作者:
yehudi (soger)
2014-10-11 12:04:00廖之前直接嗆馬 說特別費案要不是馬民調高 早被判刑了...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05:00
關國會議員鳥事
作者:
yehudi (soger)
2014-10-11 12:05:00連王派的我都不意外 隨便搞吧 反正藍委一堆都是
稅吏你這樣不行,你要回他:再獾我就查你稅喔這樣才霸氣
栽他個人頭董事長然後說人頭公司沒交稅要查你(遊民很多身份證都賣給詐騙集團不是?
呵呵.....我只是覺得廟堂之上一堆人搞笑真的無下限禁假的不利用網路查資料,在網路亂秀,也很有趣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10-11 12:08:00不過話又說回來這些細節我本來也不知道
現在知道也好,請"第三人"提供資料,本來就要比處理時效
憑證報稅然後下一步按到底,對稅務不熟,一般人應該也
差不多...所以懶人包與煽動語言講一講就被牽著鼻子走了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10-11 12:12:00看看那些法綠系教授............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14:00
是逃了多少稅啊 國會議員 有比蔡多嗎?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15:00
一定要兩周 30天 他要兩周 好大官威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16:00
20萬拉 好多哦
兩周可以先回應別的阿...你不知道別人更可怕啊對於22K,逃稅一萬都算多了
作者: Illidan 2014-10-11 12:16:00
管必靈!!讚!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17:00
20萬 是要補多少?
好啦 迴避管小姐的搞混論 反正 管碧玲就是這樣我也不意外,還一堆人捧...真是讚讚讚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19:00
國會議員還真是沒事幹 追20萬
我也不知道國會議員不知道規則就跑出來了,助理真好當話說 怎知道檢舉人是誰....哈哈 不察洩密嗎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21:00
查啊 你也要求2周啊 看你有沒這官威
作者: compress (!!) 2014-10-11 12:22:00
20萬 是要笑死人哦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10-11 12:40:002週<10天,真不知道吱吱國小數學老師出了甚麼問題,死太早了嗎?XD
作者:
LaoEr (老二)
2014-10-11 13:09:00笑死我了 這篇被專業人士瞬間打爆是怎麼回事
作者:
TEYU21 (恣意妄為)
2014-10-11 13:18:00藍軍支持者好可憐,被迫含淚投票這種咖小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4-10-11 14:05:00根本不會去投,倒是綠色的被迫去投無DPP黨籍的會甘心?XD
作者:
yahoody (A-RON)
2014-10-11 14:39:00兩週內,是十個工作天內好嗎!當然小於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