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國昌是公務員 監院展開調查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4-10-17 17:04:23
→ yisdl: 大法官308號解釋是認定教授非公務員 10/17 12:04
→ yisdl: 研究員性質就是教授性質 10/17 12:04
→ yisdl: 你要凹研究員跟教授不同隨你凹啦XDD 10/17 12:05
→ viery: 大法官有對研究員做解釋嗎XD 10/17 12:05
行政中立法第17條第3款直接說公立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準用行政中立法
所以研究員是行政中立法的公務員沒錯
黃國昌可以抗辯的事由可能如下
1.太陽花運動並非行政中立法所規範黨政派系紛爭,也不是政治團體的活動
,而是臨時自發性的政治運動。
2.研究員準用行政中立法違憲,應類推教授基於學術自由而不受行政中立法
箝制之規定
前者還比較有可能一點點,後者不是說不可能,但是要打到大法官最少是3年後的事情
總而言之,黃國昌應該是違反行政中立法
但是如果因此剝奪他研究員的資格,我覺得不是國家之福
大學刑事法教科書上面就常常看到黃國昌的論文被引用
他是一個學術能力很強的人
作者: MeowDeLay (喵的勒)   2014-10-17 17:07:00
臨時自發性的政治運動...................樓下你說說看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10-17 17:09:00
他不是民法專業嗎? 怎麼又變刑事法專家了?
作者: cheyenneccy (cheyenne)   2014-10-17 17:11:00
年收百萬的前20%公務員說是就是囉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10-17 17:12:00
刑事法?他不是民事訴訟法專門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4-10-17 17:13:00
http://i.imgur.com/5UC3jO9.jpg 我還真記錯了XD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10-17 17:21:00
研究員=教授我記得這是潛規則,但法律上沒這樣講,前幾年王明珂好像也被搞過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10-17 17:24:00
學術能力很強的法匠不代表非待在中研院不可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4-10-17 17:26:00
能力很強就變法匠..能力很弱的怎辦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10-17 17:30:00
年收百萬的前20%公務員說是就是囉xd
作者: viery (viery)   2014-10-17 17:30:00
黃可以去大學找教職 不用龜在中˙研院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10-17 18:25:00
可以去台灣智庫啊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4-10-17 18:31:00
能力好就不會只待在中研院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4-10-17 18:33:00
就是因為只有學術好才叫法匠阿,學術能力不好的當律師比較多
作者: redsa12 (哈吉米)   2014-10-17 18:55:00
能力好當然是待在中研院做學術啊去大學任教研究資源更短缺 但有更多間外快的機會想賺錢不想做學術才會棄中研院去一般大學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10-17 19:00:00
的確想做學術的應該留在中研院,那這應該是把某些利用中研院之名在外頭OOXX的剔除,這種利用中研院名聲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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