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到底為什麼被關?是不是會被「關到死」?
每次網路上總是在吵這樣的問題。但其實網路資訊很發達,這些問題稍微搜尋一下
就知道個大概了。為了要說陳水扁「無罪」,很多人都刻意忽略了這個事實:陳水扁
夫婦被判刑的案子,三審定讞而有罪的,累計刑期已經二十年了。
然後,也請大家注意到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判決書上所寫的「事件經過」,是雙方
律師都同意發生過的事實。陳水扁的案子現在能炒作的爭議點,都不是「這些事情有
沒有發生過」,而是「發生的這些是能不能判有罪」的問題。
更直截了當地說,在這幾個案子裡當事人找過陳水扁夫婦,交出、匯上一大筆錢給
陳水扁,陳水扁確實收到了錢,這些都是已經被承認的事實了。所以,大家在為陳水
扁辯護什麼呢?
一、陳水扁是拿到一大筆錢沒錯,但這筆錢只是(沒有公開的)政治獻
金,不是賄款。
二、陳水扁是拿了一大筆錢、還承諾要進行關說、疏通沒錯,但因為他
沒有「影響力」,所以他只是跟當事人說說而已,不能算是行賄。
「政治獻金說」和「影響力說」,已經是很難看的辯護說詞了,一直在談陳水扁無
罪的人,究竟有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