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頂新要「保住101」 綠委:喪心病狂的家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10-23 15:45:40
推 black205: 台灣法官判得本來就超輕.... 看看精美的日月光汙水 10/23 15:35
→ black205: 賠300萬居然是上限 而不是要求整治回復 10/23 15:36
→ black205: 要是要求你賣油賺多少就要賠多少 才叫合理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1/36158312/%E6
%B2%92%E5%A4%A9%E7%90%86%E6%97%A5%E6%9C%88%E5%85%89%E6%AF%92%E5%8F%B0%E7%BD%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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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日月光五千噸毒廢水偷排後勁溪一案,檢方年初依最重可判刑五年的流放毒
物等罪,起訴日月光K7廠處長蘇炳碩等五人,但一審認定高市環保局所採銅鎳超標的溪
中底泥、魚檢體,是案發七十幾天後蒐證,無法構成流放毒物致生公共危險的因果關係,
僅依《廢棄物清理法》論罪,且考量被告有四人「一時失慮」又無前科,雖各判刑年餘又
均予緩刑,但併罰日月光該法最重的三百萬元罰金,另一人則判無罪。
高雄環保局案發70天后採證
怪法官判太輕?
不如去怪環保局為啥要過兩個月後才去採證吧?
作者: clautus (饅)   2014-10-23 15:46:00
提醒一下 是環保局喔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3 15:48:00
有收錢不代表知道轄區內發生什麼事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4-10-23 15:49:00
這案子也很神奇 法官認定是"不是故意的"既然不是故意 為啥又要到300萬@@?而且 我覺得這法官已經有點自由心證了假設一開始就去採證 也會因為"一時失慮" 而輕判吧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4-10-23 15:52:00
環保局一時怠忽職守也不代表能因"失慮"而不用恢復原貌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4-10-23 15:53:00
對阿 就算失慮 也應該恢復原狀0..0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10-23 15:54:00
屏東都有人檢舉三年沒人理了 70天候採證樣本沒啥啦XD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10-23 15:55:00
應該用刑阿,大人,看他招是不招
作者: egglover (egglover)   2014-10-23 16:00:00
聽說那條溪上游還有電鍍廠一類的,被抓到亂排也不少
作者: super223351 (烏龜)   2014-10-23 16:11:00
謝謝國民黨與689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10-23 16:31:00
高市環保局原來是國民黨與689派去臥底的(筆記)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10-23 18:01:00
明明就是民進黨前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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