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重要] 陸生身分由「停留」改「居留」

作者: Okak (Okak)   2014-10-23 22:41:11
※ 引述《hotaru3456 (白河)》之銘言:
: ※ 引述《Okak (Okak)》之銘言:
: : 作者: Okak (Okak) 看板: PublicIssue
: : 標題: [重要] 陸生身分由「停留」改「居留」
: : 時間: Thu Oct 23 20:35:39 2014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3/36163110/
: : 新聞的焦點是在健保費政府要負擔多少上,可是其實它裡面隱藏了一個
: : 很重要的重點:陸生在台的身分將從「停留」改為「居留」!
: : 這有什麼差別呢? 依照現行規定,大陸地區人民要申請歸化(定居)要先
: : 取得「長期居留」的資格,而要取得長期居留的資格要先有「居留」的
: : 身分。如果新聞中的提案通過了,表示對岸人民移居來台取得身分的門
: : 檻將大幅下降!
: : 而這很可能是兵不血刃改變台灣政治生態的重要一步…
: : 請幫忙代為轉載,謝謝...orz
: wiki
: 居留證,是中華民國政府用於證明外國人、沒有自由地區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在自由地區
: 內合法居留的身份證件,共分為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台灣地區居留證(給與沒
: 有台灣戶籍的非大陸地區國民)、港澳居民居留證、港澳居民居留入出境證、大陸地區人
: 民依親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長期居留證等。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
: 中華民國政府近年來對於長居於國內的外國人,發給「外僑居留證」,因此許多在台灣長
: 年從事宗教、醫療、英語教學等益於公眾之工作的外國人(如空中英語教室創辦人彭蒙惠
: 等)無庸如以往要定期回原國家更新護照及申請簽證。此外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的非本
: 國籍配偶(簡稱外籍配偶)在未達到取得國民身分證的資格之前,也是持「外僑居留證」
: 。中國大陸人士則是持大陸地區人民依親居留證或大陸地區人民長期居留證,港澳人士則
: 是持港澳居民居留證或港澳居民居留入出境證。
: 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或居住臺灣地區設有
: 戶籍國民,其外國籍之配偶、子女在中華民國國合法居留十年以上,其中有五年每年居留
: 超過一百八十三日,擁有永久居留證以後,如果每年沒有住滿183天,永久居留證會被註
: 銷或撤銷。[1]
: 閣下是直接把居留腦補成長期居留不成?
你是那個字看不懂? 居留不等於長期居留,但是居留權是長期居留的必要
條件,所以取得居留權容易了,自然最後取得長期居留乃至於定居(取得
國民身分)就容易了。
你不是故意誤導視聽就是邏輯太差,自己選一個吧!
當然,長期居留取得不易沒錯,居留權的障礙只是其中之一,但是KMT要把
其他障礙拿掉不是不可能的!!!
而且,就算不談長期居留或國民身分的問題好了,只問一個問題:為什麼
解決陸生健保的問題要以給陸生居留權的方式來解決? 全世界有幾個國家
是這樣處理的? 外國人去美國讀書,有因為這樣給外國人居留簽證嗎? 沒
有! 外國人拿的都是非居留外國人(non-resident alien)的學生簽證,不
管待幾年都一樣!!! 那為什麼台灣要大開此門?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10-23 22:42:00
.............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10-23 22:42:00
所以你的意思是一定會降低難度?依據是什麼?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10-23 22:43:00
能依據什麼,不就自己腦補的
作者: limMxL (悄悄)   2014-10-23 22:44:00
最後只能當其中一個中國的國民
作者: flyover01 (想得不可得 情愛裡無智者)   2014-10-23 22:44:00
依據就是車輪黨一定絕對就是百分百會賣台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10-23 22:45:00
...........................................這種論點跟買刀容易,所以買刀砍人就容易許多有差嗎?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4-10-23 22:46:00
會打籃球不等於能幹掉Jordan, 但是會打籃球之後要幹掉Jordan就更容易了。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10-23 22:47:00
今天很會玩模擬人生4 明天就有可能變金城武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10-23 22:50:00
你覺得居留權很好取得喔?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10-23 22:54:00
我說的是刀喔,原PO也贊成大幅限制販售刀類嗎XDDDD
作者: Okak (Okak)   2014-10-23 22:57:00
如果你覺得居留權是刀子那麼普通的東西的話,我也無話可說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10-23 22:58:00
本來就是很普通的東西只是普通的東西用到對岸為何會不一樣我也不知道(嘆)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10-23 22:58:00
因為大陸人會來當spy 所以通通要趕回去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0-23 22:58:00
那百萬台商在大陸 北京要不要說這叫作賣中?
作者: lianshengwen (我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好人)   2014-10-23 23:20:00
Okak:我沒看又怎樣?你覺得政府不會偷改法令?you win!
作者: bonju2 (ZeRo)   2014-10-23 23:30:00
先射箭再畫靶 誰都會...別出來搞笑了好嗎...
作者: killer2k (...)   2014-10-24 08:27:00
Jordan 的例子好讚哈哈哈哈
作者: eastwing (謝伯承/東鄉之翼)   2014-10-24 13:05:00
簡單來講,今天如果是蔡英文這樣做就不會被原po質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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