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啊,這問題就是……
法官一再聲明國民黨這樣開除人不算數,那我就問個問題喔
蘇南成當年黨籍是怎麼丟的,開黨員大會嗎?黃景泰?鄭永金?林益世?葉世文?
意思是國民黨這些被開除黨籍的都不算數,全部都可以重回國民黨?
所以法官那個判決書一出來我整個都傻了,什麼叫「國民黨用考紀會開除人不是慣例」?
然後等級高者被開除,哪個沒上新聞,黨章難道不是google的到的嗎?
竟然能說出「公眾難以知悉」,我都很想問,法官大人,您不上網不看新聞的嗎? -o-
總之,你要跟我說法官的判決沒有這麼一點因人設事我是絕對不信的。
而且如果真的不上訴,那以後國民黨每次要開除一個人的黨籍就要開黨員大會嗎?
所謂「維護國民黨考紀之運作」這可是沒講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