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勇屋主 護孕妻 勒死悍賊

作者: basta (basta)   2014-10-27 16:19:41
※ 引述《bbbruce (藍藍路)》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護孕妻勒死賊 王卓鈞:應報警處理
: ───────────────────────────────────────
: 1.媒體來源:
: 中廣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護孕妻勒死賊 王卓鈞:應報警處理
: 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帶著懷孕八個月的妻子回家時,發現家裡遭到小偷闖空門,小偷還揮
: 拳攻擊。為了保護妻子,男子勒住小偷頸部將他制伏後才報警處理,但這名小偷卻因為腦
: 部缺氧,送醫急救十小時後不治身亡。警方以男子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將他送辦,士
: 林地檢署諭令五萬元交保。
: http://tinyurl.com/nugjqog
:
:
: 4.備註:
: 幹嘛把小偷勒死呢?
: 趕快報警
: 請警察對小偷拍拍肩
: 小偷馬上就崩潰惹
今天的爭議在於,這篇新聞看不到當時的完整的過程
今天的蘋果說的比較清楚,屋主發現浴室門是關著的,
警覺到可能有外人,然後去用力推門,裡面有相對應的反抗,之後屋主將門推開
然後接到上述的過程
屋主做的對不對? 假如你是海陸的,又受過搏擊訓練,那就可以
但風險還是很高,因為你根本不知道對方是否有什麼武器
假如只是身無縛雞之力的普通人或是老弱婦孺,先逃再說
避免正面衝突,遠離現場,趕快報警,這才是正確的方式
理性分析,不覺得警政署長的說法有什麼問題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10-27 16:21:00
但是, 浴室門只能從裡面鎖,而且多半是向內開,外邊無法把
作者: tumb   2014-10-27 16:21:00
推這篇 如果是遇到毒癮發作的竊嫌闖空門更是恐怖
作者: tyce8ton (昕儒)   2014-10-27 16:23:00
你怎知道一定跑的掉,歹徒人數只有一人?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7 16:24:00
我也不認為署長說的有錯 畢竟一般情況是該如此處理
作者: basta (basta)   2014-10-27 16:24:00
跑不掉當然就只能反抗了,但能逃就逃,然後報警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7 16:28:00
說到這要考慮一個極端狀況假設屋主發現被入侵了 他也馬上出門避開但是同時也被闖空門的發現 追出來要滅口這時候該怎麼辦?我總認為 有沒有被歹徒發現屋主發現他 是整個關鍵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4-10-27 16:29:00
就跑回我那篇的選項 看你是要進監獄還是進靈界沒錯~ 歹徒只要知道 屋主知道歹徒了! 衝突就一觸即發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7 16:31:00
署長說的避開 是在屋主發現歹徒但是歹徒沒發現屋主的正確作法 如果剛好的打了照面 互相看到了 該如何自保?
作者: tyce8ton (昕儒)   2014-10-27 16:34:00
萬一跑到門口遇到其他同夥呢?我覺得再警急情況要先想如何保護自己和家人,萬一有是還要最小傷害,壞人會想這些嗎?法律是保護好人的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10-27 16:35:00
法律是保護社會的秩序 by 黑崎
作者: poet1112 (濕人不是詩人)   2014-10-27 17:41:00
最不要臉的是家屬還敢出來哭邀
作者: angelcop (巴嘎喵特)   2014-10-27 18:07:00
我是覺得講到最後都有人要拿極端的例子出來說嘴這感覺跟廢死一樣,抓住一個特例就當成通案在探討
作者: Ferysis   2014-10-27 18:12:00
就有人電影阿宅阿 以為美國把入侵者碰碰都不用上法庭的有無過當由法官認定 沒法律常識只看電影真的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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