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勇屋主 護孕妻 勒死悍賊

作者: aitt (君子之交淡若水(M))   2014-10-28 22:50:10
※ 引述《NPITGOD (澎科大神)》之銘言:
: 哭哭 碰上台灣這種人(念作"犯")權(念作"罪")天堂 +台灣令人瞠目結舌的司法判決體系
: 結果屋主被一過失殺人起訴 我完全不敢想像會發生什麼事情
: (屋主說的好 打輸了 就是兩屍三命)
: 在台灣 只有犯罪才有人權這點是大家都知道的吧XD
: 哀
只能這麼說,在台灣,很多情況都是壞人為大,就拿以前我在學校發生的事好了,
我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如果有人意圖對我霸凌的話,
我也不會忍氣吞聲,會先警告對方,假若不理的話就會採取動手反擊,
如果不小心讓你眼瞎了,還是耳聾了,那也是你自找的,
誰叫你要故意欺負我,可問題來了,老師怎麼處置? 對方家世背景好,
欺負人的還不一定有事,倒是我反擊,只要鬧到老師那就一定有事,
挨罰外加寫聯絡簿,甚至家庭訪問,把我妖魔成一個頑劣學生.
可我能不還手嗎? 以老師對霸凌處理態度如此消極,不還手只會被一路乖乖欺凌到畢業.
社會上也是一樣,對方故意傷人,你如果不還擊,有可能受傷甚至丟命,
根本等不到警察來,可你還擊呢? 別說不小心讓對方掛掉,
就算是致傷你都可能有罪,搞不好你跟犯罪者的刑責還差不了太多呢..
要說台灣的法律保護善良人? 還不如說保護有錢有勢的人,
要不然頂新的案子為何拖拖拉拉的辦? 而且還有意思想要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作者: hidog (.....)   2014-10-28 22:51:00
人不犯你 你不犯人(?)說好的劉兆玄在哪 出來面對吧
作者: aitt (君子之交淡若水(M))   2014-10-28 22:52:00
至少對方不先故意惹我我不會對他怎樣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4-10-28 22:53:00
靠 這樣也能扯你小學時候芝麻綠豆的小事...你還是先回答消失的劉兆玄副總統吧!!
作者: aitt (君子之交淡若水(M))   2014-10-28 22:53:00
問題像我以前讀書的班上強欺弱情況嚴重.老師又不太想管雜事對方故意找你麻煩.你不還擊行嗎?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4-10-28 22:55:00
真能扯XD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4-10-28 22:55:00
說好的吳敦義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呢??
作者: as5987 (qq111)   2014-10-28 22:55:00
一般人會被故意找麻煩嗎 中二也沒這麼閒= =
作者: B7th (白金家的岬天下無雙)   2014-10-28 23:00:00
我小學時被美國人欺負,從此我恨透了華盛頓
作者: aitt (君子之交淡若水(M))   2014-10-28 23:23:00
那是你沒在流氓班呆過...我們那時候連下課放學後都繼續打了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4-10-28 23:24:00
小學被打過 打過人 很正常...但是記恨到中年 這就很奇葩了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4-10-29 00:21:00
沒待過流氓班?林杯就待過,彰化每個學校都有幾個這種班,沒啥了不起,打架抽煙吃檳榔偷牽腳踏車樣樣來。可能對您這種天龍區小孩來說很少見吧!然後?有誰會記恨到中年?沒有,我同學們從來不當一回事
作者: aitt (君子之交淡若水(M))   2014-10-29 01:06:00
省籍霸凌與歧視不是那麼容易說忘就忘的
作者: alfread (春日恭介)   2014-10-29 13:47:00
請不要舉一些牛頭不對馬嘴的腦補案例,你的童年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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