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以現有證據看不出來
是不是百分百
但是就幾天以來媒體的報導
當你進入家門→發現有怪聲→發現有人躲在洗手間然後拉住門
這時候我們大約判斷小偷沒有直接攻擊屋主的意圖 只想躲起來
然後回到屋主的判斷
他可以做的是 1.不開門然後報警讓警察處理
2.強行開門然後制服小偷
如果屋主選的是1就是王署長說的 讓警察處理
但如果屋主選的是2的話就是自己處理
如果屋主不自行處理 扭打是不是就不會發生
讓小偷抓去關 這個案子沒有遺憾會發生呢
或許可以說他義憤
但某個程度 以目前所揭露的跡象
或許可以說 屋主是可以選擇的
他也選擇了自行處理
但是不是有更好的方式呢
或許是這個案子在未來的爭議之處吧
※ 引述《revanchist (revanchist)》之銘言:
: 我就是認為至少百分之九十屋主是刻意要殺死小偷.
: 我不想詳加說明. 因為說明對一些人無用.
: 我只要說出我的真實感想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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