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籲陸:對隔壁小國元首 禮貌還是要有

作者: jurists (kk)   2014-11-04 12:10:19
※ 引述《ontherun3325 (52694)》之銘言:
: 柯文哲籲陸:對隔壁小國元首 禮貌還是要有
: 【聯合晚報╱記者蕭照平╱即時報導】
: 2014.11.04 11:29 am
: 針對「環球時報」日前評論,以「地方頭頭」嘲諷總統馬英九對支持香港占中的態度
: ,甚至還說「大陸社會不欠你什麼,希望你自重!」對此,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
: 文哲今替總統抱屈,認為中國大陸應對元首要有應有的禮貌與起碼的尊重。
: 柯文哲說,不管如何馬英九還是中華民國總統,中國大陸就算對隔壁小國元首還是要
: 有應有的禮貌,如果報導是不具名記者寫的,就不要理會,倘若是中國國台辦或外交
: 部出來講話,才需要理他;柯文哲並說,中國大陸不管怎樣,對台灣領導人還是要有
: 一定的尊重,這是國與國之間最起碼的尊敬。
: http://ppt.cc/io3Y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Za2emUQH98
簡單 去看看2014年 柯文哲 說什麼
去看看 他是不是真的支持中華民國
我聽到的是 柯文哲:我認為我們需要制憲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12:00
奇怪 看來有人心中的中華民國是非兩國論的中華民國
作者: xoara (PURE)   2014-11-04 12:15:00
本來就非兩國論啊,吱吱還好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16:00
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就是非兩國論的中華民國憲法想要兩國論可以去修憲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16:00
中華民國憲法並沒有規定如何處理大陸土地上政權的問題有人想要作如此解釋 也得先理解憲法原本就有解釋空間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19:00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就明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誰在給你兩國的解釋空間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19:00
大陸地區沒有在憲法中被定義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20:00
沒有被定義的範圍 事實上就是靠如何被理解來遵守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20:00
一國兩區為啥需要護照?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20:00
笑翻了 小英做過 陸委會主委
作者: helwl (態度決定一切)   2014-11-04 12:20:00
撕身份證的人在捍衛中華民國,想騙誰?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21:00
所謂正統悍衛中華民國的 現在的大概在101前揮舞五星旗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4 12:21:00
你進大陸是拿台胞證不是護照 26過來是拿入台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21:00
自由地區人民出入大陸地區最好給你用護照XD
作者: Illidan   2014-11-04 12:22:00
央皇說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 中國=中共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4 12:22:00
為什麼有些人到現在連基本常識都沒有?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22:00
你不拿護照看有沒辦法出台灣海關啊 笑 呵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22:00
→ sading7: 大陸地區沒有在憲法中被定義前大陸委員會主委蔡英文:...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23:00
陸委會又不具定義憲法的功能
作者: helwl (態度決定一切)   2014-11-04 12:23:00
吱吱如果可以拿護照入境大陸,我就承認是兩國啊,呵呵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4-11-04 12:23:00
看來有人搞不清楚 "出國"跟"出境"的差別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24:00
前大陸委員會主委蔡英文: 那我任內 是在幹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24:00
憲法就明定那是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了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 仍然屬於中華民國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25:00
學26講出國=/=出境也改不了你沒護照沒辦法上飛機的事實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25:00
大陸地區是那一個範圍 ? 你憲法找出來給我看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4 12:25:00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表示:當我死人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25:00
「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當然不是兩國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26:00
有本事你不用護照上得了飛機再來講一國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4-11-04 12:26:00
原來"憲法增修條文" 不是"憲法" (筆記)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26:00
增修條文也沒有對 自由地區 定義阿 XDDD
作者: helwl (態度決定一切)   2014-11-04 12:26:00
屁話一堆,你就拿護照入境大陸試試看會不會被海關趕出來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27:00
沒人說增修條文不是憲法啊 但這裡也沒有定義大陸地區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27:00
增修條文也沒有對 自由地區 定義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27:00
原來國家是由「用護照上得了飛機」來定義XD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27:00
不要屁話你就拿台胞證登機啊? 不知道誰在屁話
作者: helwl (態度決定一切)   2014-11-04 12:28:00
如果用護照上得了飛機的話,那香港也是一個國家了,呵呵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4 12:28:00
香港護照上掛著的是PRC三個大字 開心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28:00
把登機與憲法規定的國家搞混還真是神邏輯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29:00
憲法XD 沒有被定義的大陸地區?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29:00
香港是拿SAR護照 你的護照上寫SAR? 平行香港?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29:00
自由地區 也沒定義.....繼續跳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30:00
自由地區確實也沒有被定義 但這更能說明它能夠被解釋有人認為大陸就是中國 那只是其中一種解釋罷了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31:00
去問 前大陸委員會主委蔡英文 ...她會回答 大陸地區..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31:00
你去問啊 那也只是他的意思而已至少問現任主委 他就會說大陸就是中國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32:00
吳釗燮 陳明通 也當過...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4-11-04 12:32:00
不用問主委啦 問UN不就很清楚了?
作者: hk5566 (cccp)   2014-11-04 12:32:00
吱吱好忙 被要求快點台獨建國又被要求先幫ROC復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33:00
也有些吱吱是支持兩國論的至少比糞蛆支持被滅國來得好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4 12:34:00
兩國論是老李講的 小英有參一腳寫,但中共認為是搞台獨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34:00
609:是 非洲大陸 吳釗燮 陳明通 蔡英文:.... ...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35:00
不算 因為好端端的啊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35:00
支持流亡政府說=滅國說的好像不是被稱為「糞蛆」的人而是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候選人之一(及其支持者
作者: winwoeld (pp)   2014-11-04 12:36:00
蔡英文: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 政治- 自由時報電子報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14-11-04 12:36:00
有人在那邊提排泄物啊...你每天不製造排泄物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36:00
而為什麼她要選已經滅國之流亡政權總統 只有她知道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11-04 12:37:00
沒有動物製造排泄物 蛆蛆靠什麼維生? 有點同理心吧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14-11-04 12:37:00
吱吱以為投給民退黨就不會亡國才是大白癡拜託吱吱可以滾遠一點嗎?滾回代表主流民意的吱巴版啦! 天天在秀下限的沒品吱 XDDDD
作者: tatata (tt)   2014-11-04 12:42:00
崩潰
作者: xoara (PURE)   2014-11-04 12:43:00
吱吱確實是崩潰了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11-04 12:46:00
看推文還在理性討論就開始在推吱吱崩潰 XDDD修正 前面還算理性討論 後面有X開始罵別人「大白癡」XDD真的不知道崩潰的是誰喔~~~人身攻擊板主要不要處理一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4 12:48:00
沒有指名道姓的情況下你要說人身攻擊誰呢?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11-04 12:51:00
所以你說是哪方在崩潰? 正常人會選開始人身攻擊那方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52:00
人身攻擊那方是指提出「糞蛆」那方?歐抱歉有些人不以為指稱對方為糞屬於人身攻擊顯然開始指稱對手為「糞蛆」不是人身攻擊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11-04 12:54:00
你要這樣講 那稱對方吱吱就不是人身攻擊了X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55:00
而正常人都是積極地把爭論對手稱為「糞X」
作者: tatata (tt)   2014-11-04 12:55:00
糞蛆 如魚得水 何來攻擊之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56:00
是的 正常人不會把「糞蛆」視為攻擊辭彙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11-04 12:56:00
吱蛆互稱早就是這邊慣有名詞了 你要說這是人身攻擊也行那這串似乎也是先吱吱來吱吱去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2:57:00
當然 加上了「糞」字是沒有人身攻擊意思的我可以尊稱您一具糞pinkkate嗎? 是否感到如魚得水呢?糞pinkkate午安啊我是不是自此加入為正常人的一員? 糞pinkkate您以為如何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11-04 12:58:00
指名道姓攻擊....報警了 自重
作者: iceeye (趴貓)   2014-11-04 12:59:00
別再吵了 不然 王卓鈞 會來 抄掉這個地下賭盤 抖抖
作者: tatata (tt)   2014-11-04 12:59:00
崩潰 吃個香蕉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3:00:00
糞tatata也午安啊 是否如魚得水啊「糞」字乃為正常人愛用的尊稱 如魚得水 何來攻擊之有
作者: tatata (tt)   2014-11-04 13:01:00
那你得證明我是蛆 不然糞就不是我的水 呵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11-04 13:02:00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3:02:00
正常人愛用「糞」字 何須證明 糞tatata您說是吧?還是糞pinkkate想改主張「糞蛆」屬於攻擊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11-04 13:04:00
你可以繼續罵沒關係....:)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3:04:00
哪方在崩潰?正常人會選開始人身攻擊那方=率先使用糞蛆那方?這「糞」字乃是本人為了加入成為正常人之一員 努力學習使用的尊稱
作者: iceeye (趴貓)   2014-11-04 13:08:00
其實 檢座最大 開庭是最好乖一點 經驗分享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11-04 13:08:00
是呀 我很想看到時檢要和解時候 某尊駕是否還這麼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3:10:00
本人虛心學習使用「糞蛆」中「糞」字的奧妙就看檢察官大人如何來評論吧~
作者: tatata (tt)   2014-11-04 13:10:00
去跟警察慢慢聊吧X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3:11:00
使用「糞蛆」不是開始人身攻擊 而「大白癡」才是
作者: iceeye (趴貓)   2014-11-04 13:11:00
其實 自己去地檢署遞狀 也OK! 只是可能還是會轉發刑警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11-04 13:12:00
使用「糞蛆」中「糞」字的攻擊程度同「吱」字 這種論理下我只能自承不是正常人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4-11-04 13:42:00
這篇釣到蠻多人喔 水桶要滿了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11-04 13:44:00
我還以為我會看到 單子 結果是警局XD另外 不是跟警察聊 做做筆錄最後還是找檢座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04 16:21:00
好多魚阿 快去HateP_Picket回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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