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m (@@@@@@@)
2014-11-05 21:15:52※ 引述《manfale (戰神 吱見愁)》之銘言:
: ※ 引述《mystage (亭)》之銘言:
: : 所以應該是透過木馬程式或內鬼間諜獲得。
: : 只是一個市長選舉,有必要用偷竊或妨礙秘密這種違法手段來打嗎??
: 如果是因為基層黨工看到名單沒有寫上保密二字
: 而用沒有加密的email傳給蔡正元
: 那這樣還能算是偷竊或妨礙秘密嗎?
刑法第342條 背信罪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如果是柯營的人洩露,
那這個人就犯了背信罪!
蔡正元因為別人犯罪的行為,
所提供的資料,
然後公佈出來,是在爽什麼啦~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05 21:17:00氏用法條應該是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吧
作者:
mystage (亭)
2014-11-05 21:18:00今天適用哪條刑法可以討論,但確定的是 這行為並不恰當要憑哪一個正當理由,去破壞對方正當的計畫??
作者:
kim (@@@@@@@)
2014-11-05 21:19:00不論如何 蔡正元都因為犯罪而得利 是在得意什麼東西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05 21:19:00如果止兀是被設計的 又是柯營所為的 那就意圖使人不..舉
作者: Hitimothy 2014-11-05 21:21:00
蔡的行為真讓人不敢領教 噁心~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05 21:21:00止兀就是被釣魚了啊! 餵一點餌吃一點 等到整塊餌一丟啟能不見獵心喜 沒有判斷下就丟出來了大法師這次傻了! 越到選戰後期 越要小心對方的暗招醬比好了 國 民兩黨同樣有竊聽案爆出 你會想當然爾懷疑是KMT所為的 這是刻板印象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1-05 21:30:00你對背信構成要件的見解有誤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05 21:31:00這點上 其他不用多說 陰謀家就希望你大悸師死不任錯硬凹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1-05 21:31:001.洩漏的人不見得與柯P有委任關係 2.事務限於財產上事務
作者:
kim (@@@@@@@)
2014-11-05 21:31:00Aswind 有誤 那請你直接回個文吧 順便讓大家長知識如果是第1.點 若是劉文雄或其他大嘴巴洩露 那我沒話說就怪柯P自己笨如果是第2.點,那我承認對這個要件不了解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1-05 21:34:0081年台上字第3534號 可以上網查一下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05 21:35:00"利益" = 財務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11-05 21:36:00直接零分.刑法上的利益的解釋很明確如果這案例用背信罪馬上被駁回
作者:
hosen (didi)
2014-11-05 21:51:00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11-05 21:52:00是這名單有不堪入目的人,會導致柯落選的意思?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5 21:52:00公佈名單會變成意圖使人不當選?納悶求解釋
所以當柯陣營知道連的策略後,也可以公開地po在網路上嗎應該要全民支持連勝文陣營把開會的內容公開!!!!!!!!反正都不會造成影響呀~~~那公開讓大家知道又何妨呢?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11-05 22:02:00你可以說觀感不好,不過要講違法或違反道德,那還差很遠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5 22:02:00神豬那邊之前被公開策略的時候 吱吱是一片叫好呢換成柯p中槍後 吱吱個個都很生氣呢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11-05 22:03:00舉例來說,有人老愛拿連家阿公阿祖出來罵街,你說這違法或違反道德嗎?好像都沒有,但你檢討人家祖先,觀感就很差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11-05 22:37:00背信限處理外部財產事務 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