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si (專業酸民)
2014-11-06 10:28:58竊聽的事既然已經司法偵辦了,
就靜待司法調查吧。
反而是器官買賣的事情,柯實在有義務說清楚,
到底哪時去大陸?有沒有介入器官買賣?
沒有介入器官買賣的證據在哪?
一個一個攤開來讓大家檢視。
不要再轉移焦點了,請柯醫師誠實面對這個問題。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1-06 10:32:00不用再說了 看加拿大國會會議記錄就知道了
作者: Ferysis 2014-11-06 10:33:00
屏東的黑油吃多了 現在換器官還有救嗎?
作者: zodiac0528 (...) 2014-11-06 10:39:00
照你這邏輯,連營是不是要拿出沒有竊聽的證據
作者:
coober 2014-11-06 10:41:00不 公子有爸氣加持~ 指控別人不需證據被指控者須舉證自清此乃神豬四大定律
作者: Ferysis 2014-11-06 10:41:00
一人托球 兩個人搶著殺 球不夠了XD
是在選市長又不是選模範生...焦點真的很模糊兩邊都開始打烏賊戰 到最後衰的還不是民眾
作者: eternalsaga 2014-11-06 10:46:00
你也可以試著舉舉看你自己沒有涉器官買賣的證據啊XD
作者: Ferysis 2014-11-06 10:48:00
一人反串 大家搶著殺球 有這麼缺發話點? XD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11-06 10:54:00就說請葛特曼自己親自錄個音還是寫個聲明很難嗎?
連勝文都公開指控柯涉嫌器官案了 怎不去地檢署控告?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11-06 10:55:00為什麼還是透過別人聲明 還只是等選完才要想怎麼改?
那是轉述 且作者也沒說要怎麼改 只否認柯有仲介器官買賣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11-06 10:56:00吱吱都能因為綠卡案逼馬找AIT親自打臉了 柯不能找葛?
看藍名嘴說得活靈活現 應該掌握了移植名單 連贏定了
作者: Ferysis 2014-11-06 10:58:00
綠民代和一堆名嘴的美國稅單到了沒?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4-11-06 11:03:00這篇誰講最多 誰就缺發話點囉 XDDDDD
作者: Ferysis 2014-11-06 11:11:00
肚裡沒東西 不反串就沒話講沒球殺的 忌妒起來真可怕XD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1-06 11:12:00沒做最好阿 有做市長又上了就有戲看了XD
事件是因葛特曼而起 如今聲明又不信 還能說什麼呢?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11-06 11:14:00誰的聲明?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1-06 11:15:00那是黃"轉述"還是作者聲明?
作者:
colinh (ColinH)
2014-11-06 11:15:00他在國會面前提供證詞說柯跟他這麼說的 現在說改就改當人家國會聽證會是台灣立法院?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11-06 11:19:00轉述不正確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作者: Hitimothy 2014-11-06 11:20:00
呵呵 無聊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11-06 11:21:00葛特曼知道被轉述了嗎?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6 11:24:00自從某黃說作者要更正更到現在還不知道更了什麼請貼一下更正內容以正視聽好嗎 謝謝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1-06 11:24:00督更吧XD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1-06 11:29:00你覺得在加拿大及美國國會上的證詞比較準確 還是他人轉述會比較正確?
您認為21日說詞 與被抗議後的28日聲明何者正確呢?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1-06 11:36:00是他的聲明還是轉述聲明? 然後後續呢 改了啥?
作者: zodiac0528 (...) 2014-11-06 11:39:00
我們來檢討金衛TDR,連家不當財產的事情吧,難道連D不用出來說明嗎?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11-06 11:39:00反駁什麼 一個是作者親自開口 一個是別人轉述 要信啥?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1-06 11:39:00金衛不說了 都沒賣阿XDD
作者: mimi33 (mimi33) 2014-11-06 11:41:00
正常人都知道國會的比較準確...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06 11:43:00如果作者更正內容和他在國會上做證的矛盾了就=做偽證啦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11-06 11:44:00你根本不用想用話術轉什麼 證據力哪個比較強一看就知道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11-06 11:44:00密切透過當年訪談的翻譯與葛特曼聯絡柯>黃>翻譯>作者然後黃的轉述還說了3.葛特曼呼籲大眾關注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器捐的事情。葛特曼還說,柯P是第1個在面談時敢跟他承認這件事的人不覺得他聲明的第三點根說柯無涉入超矛盾嗎XD
作者:
tatata (tt)
2014-11-06 11:53:00承認對岸確實有不明來源器官買賣 跟柯自己攝入買賣一樣嗎?不過反正沒證據 各說各話給自己的支持者聽就好不然連陣營還是什麼候選人檢視聯盟就提告啊 找作者做證雖然不知可以告啥
作者:
balakuo (...)
2014-11-06 12:01:00直接判死刑吧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11-06 12:03:00現有資訊就是看證據力
作者:
kelybaby (防災小卡領了沒?)
2014-11-06 12:15:00你要怎樣證實啦 XDDDD敢快證實有買賣器官&柯有曾經獲利我想要看蛆蛆噴汁&強國人崩潰XDDD
作者:
kelybaby (防災小卡領了沒?)
2014-11-06 13:38:00操守一斤值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