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宣布停止募款 笑稱錢像魔戒一樣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11-10 20:36:17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 引述《setzer (setzer)》之銘言:
: : 看到一票人把柯關掉募款帳戶的行為放大蠻有趣的
: : 今天柯說因為募款已經超過法定上限 所以要關帳戶
: : 這個法定上限是什麼? 是中選會定出來北市的競選經費上限8769萬元
: : 也就是說在政治獻金法的規範之下 柯能報帳領用的費用 最多就是8769萬元
: : 如果沒意外的話 這個募款帳戶超標其他的錢 他應該也只會選擇捐出去
: : 政治獻金法規定是募款帳戶的錢要在四年內用完 否則要充國庫
: : 與其錢流回國庫不曉得跑去哪 還不如捐去看得到的地方
: : 而這些本來就不是可以自己拿來私用的帳戶與錢
: : 突然一堆人因此在說柯的道德感多棒怎麼的 科科~
: 我特別翻了政治獻金法
: 出來支出項目有限制外,沒有規定支出有上限
: 後來我想說可能不是規定在政治獻金法,是在其他法規
: 找了一下監察院的Q&A
: http://ppt.cc/dGRa
: Q9-1:總共可以收受多少政治獻金?有無支出上限規定?
: A:
: 無論係擬參選人、政黨或政治團體,收受政治獻金的總金額,都沒有上限的限制,惟應注
: 意個人、營利事業及人民團體每年得捐贈金額的上限。而政治獻金法除了支出用途受限制
: 外,並沒有支出上限的規定。
: 所以支出總金額沒有上限阿
: 你說只能支出8000多萬的法律依據是什麼阿?
: 糟糕,這樣會不會讓版主不高興
#1KO7e3rU
http://web.cec.gov.tw/files/15-1000-23177,c4133-1.php
中央選舉委員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103年7月15日(星期二)
【 】中央選舉委員會15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103年直轄市長、縣市長
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將於8月21日選舉公告中載明。
中選會表示,依選罷法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應由主管選舉委
員會依規定計算,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同時公告。
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計算方式,依選罷法第41條第2項第2款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
選舉為以各該選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70,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20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
金額之和。依選罷法第41條第3項、第4項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的固定金額分別為
新臺幣5千萬元及新臺幣3千萬元。
中選會指出,經計算直轄市及縣市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如下表:
(一)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選舉區人口總數 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103年5月31日) (新臺幣元)
臺北市 2,692,138 87,690,000
註: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有未滿新臺幣1千元之尾數時,其尾數以新臺幣1千元計算之
為什麼google打一個競選經費第一個就是了 你卻看不到
作者: xoara (PURE)   2014-11-10 20:37:00
啥時有吱吱可以看得到的錯覺呢?
作者: jeos (jeos)   2014-11-10 20:43:00
請問你認為勝文超過這數字沒?我怎麼覺得他們都沒有上限!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4-11-10 20:44:00
柯宣布停止募款 連呢?別跟我說他花費比柯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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