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安,還錢!
如果說有什麼事情可以讓人喊司法已死,
美國安騙錢不用還絕對是名列前茅的。
那件事情最扯的就是「二審合議庭表示,本案檢方可上訴三審」。
結果三審直接打槍:「依刑訴法,詐欺為二審確定案件,不得上訴三審,全案定讞」。
詐領公職薪資新台幣1億元,結果用這種烏龍審判劃下句點,
這樣子不公不義的事情,也祇有國民黨執政才看得到!
而且大安區選民跟民進黨也非常捧場,補選讓國民黨推的人再次狂勝,
之後民進黨在這邊完全放棄,連讓市議員選立委都不敢了,直接找代打。
找了個一手搞垮台灣大聯盟的肇事牆,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投不下去民進黨候選人。
(最後我區域立委票沒投,肇事牆我投不下去)
台灣民眾根本不吃雙重國籍這套,從美國安事件就看得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