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divan (白河家的螢天下無雙)》之銘言: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 第 一二 章 黨團協商
: 第 68 條 為協商議案或解決爭議事項,得由院長或各黨團向院長請求進行黨團協商
: 。
: 立法院院會於審議不須黨團協商之議案時,如有出席委員提出異議,十人
: 以上連署或附議,該議案即交黨團協商。
: 各委員會審查議案遇有爭議時,主席得裁決進行協商。
: 第 69 條 黨團協商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及各黨團負責人或黨鞭出席參加;並由院
: 長主持,院長因故不能主持時,由副院長主持。
: 前項會議原則上於每週星期三舉行,在休會或停會期間,如有必要時,亦
: 得舉行,其協商日期由主席通知。
: 結果就這兩條變成現在立法院都是共識決
我說穿了,立法院的制度設計就是政治協商會議(政協),國民大會才是真正國會
結果修憲廢了國大這個正牌國會,改用按政協設計的立法院當冒牌國會
這對李登輝當然是有好處的,畢竟馬英九還曾經主張過國大主席團才是真正的國家元首
而總統只是行政權的最高負責人(相當於國務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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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真的嚴格按照五權憲法精神,ROC是 內閣制 國家(無誤)
所以才會總統統轄五院,因為內閣制國家本來就沒有啥三權分立的說法
不過就跟升學考試會變成科舉一樣,國情擺在那,不管制度怎麼設計就是會變成總統制...
再搞一個總統有權.行政院長負政治責任的雙首長制,嗯,也是國情特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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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ROC根本不是真正的民主制度,而是民粹治國也就不那麼難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