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ve2002 (無相 b)》之銘言:
: 我要為連家講句公道話~
: 身為公務員原則上是不得收受餽贈不然是違法
: 例外特別規定就是三千元以下 不違法
: 柯文哲有公務員身分
: 連家送他五百元紅酒 其實是送禮收禮兩鄉誼
: 都沒違法問題!這是連家替柯想 很周到阿~
: 不過我是建議送個一千元以上 比較好就是了`
連奶奶:柯沒救過我兒子!
柯老婆:咦?這瓶酒哪來的?
數學小天才:叭叭!為什麼柯可以收賄?
有人認為接下來事情會怎樣發展?
1.柯:這酒一瓶四百,所以不算行賄。 (所以有參與醫連?)
2.媒體:連家送了價值高達四百塊錢的酒。(所以有參與醫連?)
3.連奶奶記錯了,其實根本沒送過酒。 (所以沒行賄?)
4.連奶奶記錯了,其實兒子根本沒槍傷。 (呃,沒行賄,沒槍傷?)
5.連奶奶記錯了,其實根本沒兒子。 (所以沒人選台北市長,安全下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