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都討論到了 成熟民主社會
大選投票率常常不會高
所以說 某些人認為民主社會只要有選舉就夠了
其他時刻就乖乖安靜 是不是太誤解民主社會的運行機制了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這是我國憲法給人民的權利
但很明顯 台灣很多人以為民主社會只有投票日那天
才能有參與政治的權力 其他時刻就乖乖認命
平日挺多上網嘴砲 不要浪費時間
這是惡性循環 如果台灣社會一直沒有足夠的罷免和小型公投事項
且罷免和公投事項的門檻再不調低 還再以台灣剛被光復的時候
那種狀況來制定的選罷法為依據 就真的是和時空脫節
這社會不是只有經濟力就夠了 制度面也要配合
才可能讓全體國民在觀念、思維上面 也一起被提升
反正這篇就是寫給某些認為只有投票日才是意見展現的人
讓他們好好想想 是不是把自身向社會發聲的權益 給自我縮限了
更重要的是 光只有選舉權 甚至加上罷免權
其實你們也知道 對真正的大黨根本影響有限
懲罰機制不平衡 所以有些人不會選擇就這樣認命、善罷甘休
畢竟 讓懲罰機制也能有效的制裁社會上層
這個對老百姓只會有好處 最起碼利大於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