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sten1688 (ksten1688)》之銘言:
: http://ppt.cc/Rx9n
: 連橫發表鴉片有益論,被台灣知識分子排擠
: 只好跑到中國
: 連橫:
: 「台灣人之吸食阿片﹝鴉片﹞,為勤勞也,非懶惰也。為進取也,非退守也。今能享受土
: 地、物產的利益,是先民開墾的功勞,而先民得以全力開墾,正拜阿片之賜。阿片不僅無
: 害,甚至還被稱為長壽膏,是有益的。」
看完《新阿片政策謳歌論》後,會發現完全不是那回事:
http://zh.m.wikisource.org/zh-hant/新阿片政策謳歌論
整篇文在講的,是類似現在的澳洲:吸毒是合法的。(澳洲將吸毒和販毒分開。吸毒合法,販毒違法)
大致說明沒一段大意
第一段:台灣鴉片政策有很多議論。
『夫天下之事物,有利必有害,
有害亦有利;是故利害之中,必當權其輕重得失,而後可以無憾。』
第二段:鴉片傳入台灣,是從荷蘭人治台開始,至今已三百年
清治之後,移民越多,但台灣多瘴癘,得病者多死,但吸食者反而可活
因為風土氣候而吸食,就如俄國喝火酒,南洋吃辣椒,為了存活而已
而台灣人吸鴉片,是勤勞進取,而非懶惰退守。
我們能有現在的生活,不就先民勤奮開墾
而先民勤奮開墾,不也有鴉片的功勞?
鴉片的害,現在大家都講得頭頭是道
但以台灣歷史來看,也是有好的。
『夫烏頭毒藥也,可以殺人,而亦可以治病;
河豚美味也,可以爽口,而亦可以損生,
惟在用之得宜爾。』
第三段:大致是清朝禁鴉片的歷史。
但導致中英戰爭,還訂了江寧之約。禁令越來越廢弛。
當時臺灣的兵備道姚瑩也勵行嚴禁,但因此條約,法令不行,吸食者照舊。
光緒十年,兵備道劉璈認為:既然臺灣無法無法禁止,又須向外國買,損失甚大
因此建議『撥給官莊,許民播種,自產自給,以挽利權』,政府討論很久
但臺灣的鴉片愈盛。
『夫臺灣人民吸食阿片,固非一朝一夕之故,染之既久,積之也深,
自不能一時斷絕』
雖然是以前的事,但可以當參考
第四段:
日治時,政府也想禁,但考慮到習慣及人道,因此以『漸禁』為方針
當時,特許可以吸時的有十六萬,到現在三十年,現在才兩萬五
而這三十年,人口越多、富有,吸食人口有三十萬
而現在特許吸食才兩百分之一。影響不大。又何必反應如此之大?
但鴉片影響到國際關係,要慎重
第五段
全世界吸鴉片的不只台灣
中國最多,雖然表面嚴禁,但實際收稅。
軍閥割據,也都不動鴉片的利益
國民政府雖說禁,但法令早不行了
南洋群島、印度、波斯土耳其,很多人吸食
歐美也很多人吸食,還是上流社會
美國是文明國家,有兩百萬人吸食
美國曾禁酒,但偷販賣、偷喝的還是很多
甚至在船上設酒店,然後開到公海,政府也沒輒
第六段:
台灣要禁鴉片不難,但考量到人道、習慣角度,才會再次討論特許
讓吸食者自行申報,並由醫生診察上癮程度
今天若收回成命,則失信於民。
聽說台北有保甲希望維持特許,這也是民意
『夫治民者,在安民,不在擾民;在順人之情,不在拂人之性。』
現在政府有特許的想法,人民又有希望的想法,自可照議而行。
而特許者,除非身體太差,或治療所需,又他們自行戒除;
而之前特許者,則互相勸勉戒除,以促成政府漸禁方針的美意。
如此,不過三十年,臺灣鴉片不用禁,但卻自行禁止,不是比較持平的方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