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原po在大安版狂硬坳,
還扯甚麼一堆理由和藉口,
"帶手機一定會被搶走"
"執法單位也選擇性執行"
"選擇性「保護」某些人"
其中有一段更好笑:
但是我質疑歐陽龍的時候
"他只說「這不是捷運站」,以此為藉口認為行為合理。
而不是說「大眾捷運法 第50條 有規範合理捷運範圍」
等諸此類較為專業見解。
可見得他自己也搞錯,選舉可是市議員的專業範圍耶!
選舉不是我的專長,
我搞錯!應該的,
他搞錯!就不應該。"
你都說你自己搞錯了,還一直討打臉???
甚麼叫做你搞錯是應該的???
阿人家是應該被你挑釁逆???
有沒有深綠被洗腦洗到分不清楚是非還狂跳針的八卦???